某市白酒厂为居民企业,主要生产和销售白酒,2013年度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当年应纳增值税40.93万元,应纳消费税132.42万元。 (2)销售自产白酒120标准箱给某大型商场,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300万元。

admin2015-08-17  39

问题 某市白酒厂为居民企业,主要生产和销售白酒,2013年度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当年应纳增值税40.93万元,应纳消费税132.42万元。
    (2)销售自产白酒120标准箱给某大型商场,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300万元。销售自产白酒8标准箱给使用单位和消费者个人,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收入23.4万元。
    (3)当年白酒销售成本共计为120万元;财务费用10万元。
    (4)发生管理费用20万元(含业务招待费4万元)。
    (5)销售费用100万元(含广告费20万元,业务宣传费10万元)。
    (6)计人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15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5万元并取得专用收据,实际支出职工福利费2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5万元,三项经费均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
    (7)营业外支出30万元,其中被工商部门行政罚款6万元,向山区小学直接捐赠4万元,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捐赠20万元。
    (8)接受捐赠收入180万元,当年境内投资收益为57.5万元(受资方所得税税率为20%)、境外投资收益(税后)20万元(被投资方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0%)。
    (其他资料:上年超过标准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40万元。境外所得采用抵免限额法计算)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要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该企业2013年境内生产经营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该企业2013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3)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公益性捐赠额;
    (5)计算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选项

答案(1)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40.93+1 32.42)×(7%+3%)=1 7.34(万元) 该企业会计利润总额=320+180+20+57.5—120—10—20—100—30—132.42—17.34= 147.74(万元) 该企业境内生产经营应纳税所得额=1 47.74—57.5—15.6+7.25+6+4+(20—17.73)一20(境外投资收益)=74.16(万元) (2)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74.16×25%+20÷(1-20%)×(25%-20%)=19.79(万元) (3)该企业201 3年销售(营业)收入总额=300+23.4÷(1+17%)=320(万元) 业务招待费限额=320 × 5‰=1.6(万元),小于4×60%=2.4(万元),准予扣除1.6万元,应调增2.4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320 ×15%=48(万元),实际发生30万元,可以将上年超标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结转至本年扣除18万元,即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8万元。 合计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8—2.4=15.6(万元) (4)捐赠支出的扣除限额=147.74×12%=17.73(万元),实际发生20万元,只能扣除17.73万元。 (5)三项经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合计=5+25+5—1 50×18.5%=7.25(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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