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案例: 2014年3月5日,机床生产商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机床20台,每台20万元。乙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欲向丙银行贷款400万元,并与甲公司约定:“仅在乙公司的400万元银行贷款于2014年6月2日前到账时,机床买卖合同才生效。” 2014年4月2日,
案例: 2014年3月5日,机床生产商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机床20台,每台20万元。乙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欲向丙银行贷款400万元,并与甲公司约定:“仅在乙公司的400万元银行贷款于2014年6月2日前到账时,机床买卖合同才生效。” 2014年4月2日,
admin
2022-10-09
36
问题
案例:
2014年3月5日,机床生产商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机床20台,每台20万元。乙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欲向丙银行贷款400万元,并与甲公司约定:“仅在乙公司的400万元银行贷款于2014年6月2日前到账时,机床买卖合同才生效。”
2014年4月2日,乙公司与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以其自有房屋一套为丙银行设定抵押。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直至6月16日,,乙公司才获得丙银行发放的3个月短期贷款400万元。6月17日,乙公司请求甲公司履行机床买卖合同,甲公司以合同未生效为由拒绝。
2014年5月20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向丁公司出售机床5台,每台21万元;甲公司应于2014年7月11日前交付机床,交付机床的同时,丁支付货款。”6月20日,丁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将拟从甲公司购人的5台机床以每台22万元的价格转售给乙公司。双方约定于7月12日交货付款。
6月5日,甲公司的债权人戊公司要求其清偿到期债务100万元。甲公司遂将对丁公司的合同债权让与戊公司用于抵债,并通知丁公司,丁公司表示反对。7月11日,甲公司欲向丁公司交付机床,同时要求丁公司将货款支付给戊公司。丁公司拒绝向戊公司付款,甲公司遂停止交付机床。
7月12日,乙公司请求丁公司交付机床,丁公司无货可交。7月20日,乙公司另行购得机床5台,共计花费120万元。7月28日,乙公司请求丁公司赔偿其另行购买机床多花费的10万元。
9月16日,乙公司无力偿还丙银行的到期贷款,丙银行要求实现其在乙公司房屋上设定的抵押权。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丙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丙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根据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在本题中,乙公司以房屋设定抵押时并未办理抵押登记,丙银行的抵押权未设立。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4m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某上市公司计划增发新股,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要求,其应符合以下条件()。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相关法律关于诋毁商誉行为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和本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为同一人。()
2014年4月1日,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为1年。2014年7月1日,甲在未通知乙的情况下将该房屋出售给丙。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按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支票出票时可以不记载的事项有()。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和认股人不能抽回其股本的情形是()。
甲向乙借款1万元,借款到期后甲分文未还,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发生的下列情形中,论述正确的有()。
下列赠与合同中,在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的有()。
(2013年)赵某担任甲上市公司总经理,并持有该公司股票10万股。钱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2011年7月1日,钱某召集甲公司董事会,9名董事中有4人出席,另有1名董事孙某因故未能出席,书面委托钱某代为出席投票;赵某列席会议。会上,经钱某提
随机试题
HowtoImproveConversationalSkillsConversationalskillscanbeimprovedwithalittlepractice.Tostartwith,standinf
政治经济学研究经常梁用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与唯物辩证法及其具体运用的方法(包括________、________)一起构成了政治经济学完整的方法论体系。
关于段落标记的说法中,()是错误的。
下述哪些支持室性心动过速的诊断
急性职业中毒应在多长时间之内向当地职业病防治机构报告()
汤剂酊剂
工程咨询成果质量评审制度包括内部评审和外部评审,以下属于外部评审的是()组织的评审。
背景资料:桌施工单位承接了一段二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路面结构示意图如下图所示。施工单位进场后设立了水泥混凝土搅拌站和工地试验室,搅拌站的配电系统实行分级配电;设置总配电箱(代号A),以下依次设置分配电箱(代号B)和开关箱(代号C),开关箱以
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丙餐厅前去结账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用于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的单。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某种商品价格上涨20%又降价20%的价格为96元,则该种商品原来的价格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