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法庭辩论应当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按照一定顺序进行,下列哪种顺序符合法律规定? (1)公诉人发言; (2)被告人自行辩护; (3)辩护人辩护; (4)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5)控辩双方进行辩护
法庭辩论应当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按照一定顺序进行,下列哪种顺序符合法律规定? (1)公诉人发言; (2)被告人自行辩护; (3)辩护人辩护; (4)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5)控辩双方进行辩护
admin
2009-03-15
37
问题
法庭辩论应当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按照一定顺序进行,下列哪种顺序符合法律规定?
(1)公诉人发言;
(2)被告人自行辩护;
(3)辩护人辩护;
(4)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5)控辩双方进行辩护
选项
A、(1)(4)(2)(3)(5)
B、(1)(3)(2)(4)(5)
C、(2)(3)(1)(4)(5)
D、(3)(1)(2)(3)(5)
答案
1
解析
《刑诉法解释》第161条规定:“法庭辩论应当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公诉人发言;(二)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三)被告人自行辩护;(四)辩护人辩护; (五)控辩双方进行辩论。”故选项A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1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二公司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甲公司依双方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后第7日,书面通知甲公司予以受理,并将有关文书、文件送达乙公司。乙方未提交答辩书。后甲方根据仲裁条款中“选定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约定。选定本公司的常年法
2016年2月15日,国际银行和厚泰公司、晓升公司三方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国际银行给厚泰公司贷款80万港元,晓升公司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三方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国际银行依约给厚泰公司发放80万港元的贷款。贷款到期后,厚泰公司未依约还款付息,晓
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有关送达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兰兰和丽丽是好姐妹。她们俩在美容院护肤的时候,由于美容院使用了过期的护肤产品,导致两人面部出现红斑。兰兰向美容院提起诉讼,请求美容院进行赔偿。法院在受理后,丽丽也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损害赔偿。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将两个案件合并审理。在本案中兰兰的诉
关于法院对仲裁的司法监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民事案件进行抗诉,正确的是:()
张某与李某于2010年1月结婚。但后来因婚姻不和欲离婚。由于未能达成离婚协议,张某于2016年6月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区公司的货车在C区与另一辆小汽车相撞,经查,小汽车在B区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小汽车司机甲负全部责任。甲住所地在D区,该车车主为E区的乙,甲系向乙借用。现该公司欲起诉赔偿,请问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包括:()
(注册会计师考试)甲出具一张本票给乙,乙将该本票背书转让给丙,丁作为乙的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丙又将该本票背书转让给戊,戊作为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向出票人提示本票。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戊不得行使追索权的有()。
个体户某甲因销售货物时屡有短斤少两的现象,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现后决定对其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下列有关该事件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电解时,实际分解电压与理论分解电压不相等,这是由于()。
主张艺术家应该“身即山川”的美学家是()
在Windows7的菜单中,若某选项呈现灰色,则表示_____。
隙卡沟的宽度一般为
A.肝、肺、肾B.肝、肺、胃C.肝、脾、胃D.肝、胃、肾E.肝、脾、肾根据中医脏腑辨证,经行乳房胀痛涉及的脏腑是
Getagoodeducationismoreimportanttodaythan【M1】________everbefore.InCanadamostlychildrenattendpubl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以下题。已知2010年限额以上企业零售额增幅为27.4%,限额以下企业零售额增幅为12.8%,那么2009年限额以上企业和限额以下企业零售额差值比2010年差值相比是()
Thetermbluecollarjobtypicallyreferstoajobthatinvolvesmanuallaborandreceivesanhourlyrateofpayratherthanan
J2SDK的命令可以分为6类:基本命令、RMI远程方法调用命令、【】、安全控制命令、JavaIDL和RMI-IIOP命令、JavaPlug-in命令。
HowtoTakeNotesⅠ.ReasonsforNote-taking--(1)tomemory:sortingandrecallingtheinformation【1】______--provid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