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有关送达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有关送达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dmin
2022-06-30
36
问题
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有关送达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法院向小张送达判决书时小张不在家,小张17周岁的女儿可以代为签收
B、当事人段英是现役军人,则人民法院应当找到段英所在部队的团以上的政治机关转交
C、张明在诉讼中委托张伟、张亮为其诉讼代理人,则法院在送达本案诉讼文书时可以送交张明签收,也可以送交张伟签收,也可以送交张亮签收
D、海浪公司收发室负责收件的王大爷尽管是临时工,但仍有权签收司法文书
答案
A
解析
考查几种特殊的送达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5条第1款的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A项错误。B项正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89条的规定。C项正确,符合《民诉解释》第132条的规定。D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130条第1款的规定,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可以签收诉讼文书。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bS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47题,单选)
关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82题,多选)
郭某诉张某财产损害一案,法院进行了庭前调解,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但在赔偿数额上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48题,单选)
赵某与刘某将共有商铺出租给陈某。刘某瞒着赵某,与陈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商铺转让给陈某,后因该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刘某将陈某诉至法院。赵某得知后,坚决不同意刘某将商铺让与陈某。关于本案相关人的诉讼地位,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38题,单选)
赵洪诉陈海返还借款100元,法院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关于该案的审理,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4年卷三40题,单选)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产品订货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生产实木沙发、实木餐桌餐椅等一批实木家具,价款30万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公司预付10万元,甲公司交货后3日内付15万元,5万尾款待乙公司检验后3日内付清。双方同时约定,由乙公司提供生产所需的
金星公司将1台挖掘机出租给申木公司,为担保申木公司依约支付租金,水文公司担任保证人,火云公司以机器设备设置抵押。申木公司欠付10万元租金时,经金星公司、水文公司和火云公司口头同意,将6万元租金债务转让给戊公司。之后,申木公司为现金周转将挖掘机分别以45万元
关于我国生态保护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下列侵权责任中存在向第三人行使追偿权的是()。
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11年·卷三·80题)
随机试题
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的保护作用较强,也能焊接容易氧化的有色金属等材料。
肾脏对于葡萄糖重吸收的部位是在
关于测量标志的使用说法,正确的是()。
冬期施工是指()。
某施工企业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由于变更注册资本金,致使其注册资本金金额少于一级企业最低标准。对此,相关部门要求其限期改正,而该企业并不理会。在此情况下,其资质应当被()。
在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中,能够对货币供给量及经济产生巨大的震动性,且被西方经济学家喻为“更像巨斧而不像小刀”的是()。
小明和姐姐用2013年的台历做游戏,他们将12个月每一天的日历——揭下,背面粘上放在一个盒子里、姐姐让小明一次性帮她抽出一张任意月份的30号或者31号。问小明一次至少应抽出多少张日历,才能保证满足姐姐的要求?()
下列句子中,没有错别字的一句是()。
YouaretheadministratorofSQLServer2000computernamedFABSQL2K01.YoucreateaDataTransformationServicespackagethatc
Thewholeideatobuildadeluxehotelheresoundsinsanetom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