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某市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6.500万元,另外取得投资收益320万元,全年发生产品销售成本和相关费用共计5 300万元。缴纳的税金及附加339万元,发生的营业外支出420万元,12月末企业自行计

admin2021-09-29  37

问题 位于某市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6.500万元,另外取得投资收益320万元,全年发生产品销售成本和相关费用共计5 300万元。缴纳的税金及附加339万元,发生的营业外支出420万元,12月末企业自行计算的全年会计利润总额761万元,预缴企业所得税96万元,未留抵增值税。2020年1月经聘请的税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以下问题:
(1)8月中旬以预收款方式销售一批产品,收到预收账款226万元,并收存银行。12月下旬将该批产品发出,但未将预收款转作收入。
(2)9月上旬接受客户捐赠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10万元,进项税额1.3万元,企业将捐赠收入直接计入“资本公积”账户核算。
(3)成本费用中包含业务招待费62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97万元。
(4)投资收益中有12.6万元是从其他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其余为股权转让收益,营业外支出中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赠130万元,直接捐赠10万元。
(5)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856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20万元。职工福利费实际支出131万元,职工教育经费实际支出32万元。
说明: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所得税税率15%。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分别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万元。

选项 A、调增10.16
B、不用调整
C、调增2.88
D、调增11.16

答案B,C,D

解析 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856×2%=17.12(万元)
工会经费支出纳税调增额=20-17.12=2.88(万元)
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856×8%=68.48(万元)
教育经费支出实际发生额未超限额不用纳税调整;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856×14%=119.84(万元)
职工福利支出纳税调增额=131-119.84=11.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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