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生态环境局以秦某的公司污染环境为由,作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秦某不服,向区政府申请复议,区政府维持了原处罚决定。秦某提起行政诉讼。下列主体作为被告最合理的是( )。

admin2022-02-28  42

问题 某区生态环境局以秦某的公司污染环境为由,作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秦某不服,向区政府申请复议,区政府维持了原处罚决定。秦某提起行政诉讼。下列主体作为被告最合理的是(          )。

选项 A、区生态环境局
B、区政府
C、市生态环境局
D、区生态环境局和区政府

答案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第二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本案是经复议的案件,且复议机关区政府维持了原处罚决定,所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故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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