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广州市人民政府规章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admin2018-10-30  47

问题 下列关于广州市人民政府规章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选项 A、可以设定警告的行政处罚
B、可以设定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限额由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规定
C、不可以设定暂扣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D、若上位法就某一违法行为设定了1万至4万元的罚款。则该规章可以将罚款额度规定为1万至3万元
E、可以设定行政处罚,但要经国务院授权

答案B,E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E项说法错误。B项中罚款限额应由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Ynu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