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个自然人决定共同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用货币出资21万元,乙用股权出资评估作价20万元,丙打算用版权出资,丁用向银行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出资。有关该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哪些是正确的?( )

admin2013-10-10  31

问题 甲、乙、丙、丁四个自然人决定共同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用货币出资21万元,乙用股权出资评估作价20万元,丙打算用版权出资,丁用向银行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出资。有关该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哪些是正确的?(     )

选项 A、丁的出资是违法的
B、丙的出资最多不能超过29万元
C、股东可以分期出资,首期出资不能少于6000元,剩余部分在两年内缴清
D、乙的出资可以不转移所有权

答案A,B

解析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丁的出资属于设定担保的财产,所以违法,A项正确。根据《公司法》第26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所以C项错误。根据《公司法》第27条的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所以B正确。除了土地之外,股东出资必须向公司转移所有权。所以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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