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因急需用钱,将自家的房屋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便宜卖给乙。后来甲后悔将房屋低价卖给乙,就诉至法院。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20-10-21  19

问题 甲因急需用钱,将自家的房屋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便宜卖给乙。后来甲后悔将房屋低价卖给乙,就诉至法院。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乙的行为属于乘人之危,可撤销
B、乙的行为不构成乘人之危,合法有效
C、甲乙之间的交易显失公平,可撤销
D、甲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可撤销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 项错误、B 项正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二款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本案中,甲是自己急需用钱,主动将房屋低价卖出,乙的行为不存在乘人之危的情形,该合同合法有效,不可撤销。
C 项错误,《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案中甲是自己急需用钱,乙并未利用甲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双方之间的交易并未显失公平,其订立的合同合法有效,不存在可撤销的情形。
D 项错误,《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案中甲是自己急需用钱,明知自己卖出价格低于市价,双方对价格并未产生任何误解,不构成重大误解可予以撤销合同的情形。
故正确答案为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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