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2010年5月应税项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200万元,适用税率17%,免税项目取得销售额1000万元;当月购进用于应税项目的材料支付价款700万元,适用税率17%,购进用于免税项目的材料支付价款400万

admin2017-05-15  30

问题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2010年5月应税项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200万元,适用税率17%,免税项目取得销售额1000万元;当月购进用于应税项目的材料支付价款700万元,适用税率17%,购进用于免税项目的材料支付价款400万元;当月购进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共用的自来水支付价款20万元、进项税额0.6万元,购进共用的电力支付价款8万元,进项税额无法在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之间准确划分;当月购进项目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当月通过认证并抵扣。2010年5月该企业应纳增值税(    )万元。(2011年考题改编)

选项 A、83.04
B、83.33
C、83.93
D、103.67

答案C

解析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当期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700×17%+0.6×1200/(1200+1000)+8×17%×1200/(1200+1000)=119+0.33+0.74=120.07(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1200×17%=204(万元),应纳增值税=204—120.07=83.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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