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选项表述不符合公示催告程序的法律规定?

admin2013-06-09  24

问题 下列哪些选项表述不符合公示催告程序的法律规定?

选项 A、公示催告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
B、公示催告程序仅适用于各种票据的公示催告
C、除权判决应当宣告票据是否无效
D、当事人不服法院的除权判决,可以提起上诉

答案B,C,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95条的相关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或者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票据持有人即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因此,A项正确,B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9条的规定:“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可知除权判决就是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而不是宣告票据是否无效的,所以C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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