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某驾驶汽车因为超速行驶将丙某撞成重伤。坐在副座的乙某下车察看丙某的情况,发现伤势很重。为了逃避责任,乙某和甲某将丙某抬上车,拉到一个僻静的地方,将丙某藏在草丛中。丙某在12小时后因为失血过多死亡。关于此案( )。
甲某驾驶汽车因为超速行驶将丙某撞成重伤。坐在副座的乙某下车察看丙某的情况,发现伤势很重。为了逃避责任,乙某和甲某将丙某抬上车,拉到一个僻静的地方,将丙某藏在草丛中。丙某在12小时后因为失血过多死亡。关于此案( )。
admin
2014-11-19
28
问题
甲某驾驶汽车因为超速行驶将丙某撞成重伤。坐在副座的乙某下车察看丙某的情况,发现伤势很重。为了逃避责任,乙某和甲某将丙某抬上车,拉到一个僻静的地方,将丙某藏在草丛中。丙某在12小时后因为失血过多死亡。关于此案( )。
选项
A、甲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乙某构成包庇罪
B、甲某、乙某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C、甲某、乙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共同犯罪
D、甲某、乙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
C
解析
参见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解释。逃逸致人死亡的,是结果加重犯;指使他人逃逸的,以共犯论。但本案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应注意交通肇事后逃逸问题的不同结果,具体如下: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6a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宪法发展趋势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关于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采用一定的原则和方式组织实现国家权力的机关体系,确定各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的是()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根据此项规定,甲订立遗嘱将自己拥有的房屋指定由其小儿子乙继承。在此,法律发挥的规范作用是()
以下关于厂卫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某公务员甲结婚五年后,又与其他女子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影响十分恶劣。后被人举报,甲所在的国家机关对其作出开除公职的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法院认为,甲的行为构成重婚罪,判处甲有期徒刑一年。甲的妻子起诉离婚,并要求损害赔偿,得到法院的支持。甲在狱中接受
《唐律疏议·贼盗》规定:“诸无故夜入人家者……主人登时杀者,勿论。”如该主人将无故夜入者打伤,其行为轻于杀死,理应无罪。上述理由表明刑罚适用原则是()。
连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3年。数罪并罚时应当采用( )。
甲14岁生日那天,邀集几个朋友到一饭馆吃饭。饭后回家途中,甲看到一行人手拿一个提包,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持包人刺伤并把包抢走,包内有手提电话1部(价值7600元)、现金6000余元。则甲14岁生日那天的行为
徐某,男,30周岁,农民。徐因故十分痛恨同村农民陈某(男,28周岁),遂决定杀死陈某。2001年8月16日晚上8时许,陈某在村露天电影场看电影,徐某将自制的爆炸装置偷偷地放置到陈某的身旁,然后引爆,致陈某当场死亡,同时造成其他3名观众重伤,5名观众轻伤。
随机试题
气质是以高级神经活动类型为基础的()。
甘露消毒丹的功用是
下列设备验收内容中,属于外观检查内容的是()。
事物度的原理,要求我们要注意“适度”的原则,根据情况决定能不能超越和破坏事物的度。()
我国现存最早的木构架建筑的实物是()。
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体育
设3阶矩阵只有一个线性无关的特征向量,则t=______。
WhendidJohngivehisfriendacigarette?
Morethanthree-quartersofthechildrenweinterviewedsaidthey’resometimesafraidtobehomealone.Ifyoudecideyourchil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