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污水处理构筑物设置的有关环保要求,以下哪条不当?[2009年第66题]

admin2013-05-28  34

问题 生活污水处理构筑物设置的有关环保要求,以下哪条不当?[2009年第66题]

选项 A、防止空气污染
B、避免污水渗透污染地下水
C、不宜靠近接入市政管道的排放点
D、避免噪声污染

答案C

解析 参见《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4.8.18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靠近接入市政管道的排放点;
2居住小区处理站的位置宜在常年最小频率的上风向,且应用绿化带与建筑物隔开;
3处理站宜设置在绿地、停车坪及室外空地的地下;
4处理站如布置在建筑地下室时,应有专用隔间;
5处理站与给水泵站及清水池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0m。
4.8.19设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房间或地下室应有良好的通风系统,当处理构筑物为敞开式时,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宜小于15次,当处理设施有盖板时,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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