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公诉人认为需要变更、追加起诉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公诉人认为需要变更、追加起诉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dmin
2014-05-30
34
问题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公诉人认为需要变更、追加起诉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选项
A、无需经过检察长的同意
B、应当以书面方式在被告人最后陈述之前向人民法院提出
C、需要给予被告方必要时间的辩护准备
D、公诉人可以建议合议庭延期审理
答案
4,8
解析
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53条规定:变更、追加或者撤回起诉应当报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并以书面方式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向人民法院提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公诉人认为需要变更、追加起诉需要给予被告人、辩护人必要时间进行辩护准备的,公诉人可以建议合议庭延期审理。撤回起诉后,没有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不得再行起诉。故本题AB错误,CD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4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李某与张某为邻居,因李某笑话张某才30岁就掉了大量头发,像个老头,张某便将李某打成重伤,经及时抢救,李某才脱离生命危险,治疗期间共花去医药费、交通费以及误工损失约3万元。公安机关对张某立案侦查,经人民检察院审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关于本案,请回答第(1)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王某、赵某于2007年1月7日共同抢劫了一名个体户李某,在抢劫中,持匕首刺中李某的腹部,致李某失血过多而死亡。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将二人起诉到某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以下问题。若中级人民法院
张某系我国A市居民,2005年在A市犯有抢劫罪(抢劫致人死亡的情形),依法应当判处死刑。但是,张某在被公安机关逮捕之前逃到B国(我国与B国签订一般性的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本案中,我国有关机关对张某进行立案侦查.需要与B国进行刑事司法协助,那么,下列有权
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哪种情形是没收财产刑?()
刘某和李某系同班同学,关系较好,李某持有招商银行的信用卡,刘某也知道该信用卡的密码。一日,刘某存李某宿舍门口见到了李某的信用卡,并未归还,而是到自动取款机上取款2万元。关于刘某的行为,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在行政诉讼中.下列选项中哪些适用确认判决?()
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有下列哪种行为之一的,构成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随机试题
Anewteacherwassenttotheschoolinplaceof______onewhohadretired.
下述疾病中哪一类是颅骨良性肿瘤
磷酸锌水门汀的用途为
在政府采购与市场的关系中,政府对于新型武器的采购属于()的情况。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自收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九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有关备案资料后()日内,将有关备案资料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该批进口小轿车应缴纳增值税( )。该批进口小轿车应缴纳消费税( )。
9世纪上半期,阿拉伯伟大的数学家和天文学家()创立了代数学,他的代数著作,于12世纪传到西欧,成为大学的主要数学材料,一直使用到16世纪。
Calculations,whichareastronomicallyexact,havebeenmade________withtheuseofcomputers.
恩格斯在《运动的基本形式》中指出:“我们所接触到的整个自然界构成一个体系,即各种物体相联系的总体,而我们在这里所理解的物体,是指所有物质的存在,从星球到原子,甚至直到以太粒子,如果我们承认以太粒子存在的话。这些物体处于某种联系之中,这就包含了这样的意思:它
设随机变量X~B(1,1/2),随机变量Y~E(1),且X,Y相互独立。设Z=(2X-1)Y,记(Y,Z)的分布函数为F(y,z)。求:Z的概率密度fz(z)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