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民事权利,下列哪个选项是不正确的?( )
关于民事权利,下列哪个选项是不正确的?( )
admin
2013-09-26
25
问题
关于民事权利,下列哪个选项是不正确的?( )
选项
A、甲被乙的狗咬伤,甲要求乙赔偿的权利具有排他性
B、丙公司与丁公司协议,丙不在丁建筑的某楼前建造高于该楼的建筑,丁对丙享有的此项权利具有支配性
C、张某与刘某签订供货合同,没有约定履行顺序,张某要求刘某交货,刘某以张某未支付货款为由拒绝履行,刘某行使的权利是抗辩权
D、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受欺诈订立的合同要求撤销合同的权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答案
A
解析
A选项甲行使的权利为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错误,当选。B选项丁时丙享有的权利为地役权,作为物权的一种,具有支配性,正确,不当选。C选项刘某行使的权利为同时履行抗辩权,正确,不当选。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8条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一年’、第七十五条和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五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D选项正确.不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r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A公司在某市商业街开发了一幢商品楼,售价4000元/平方米。某甲选中了其中一套三居室,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于2004年2月1日办理了付款交房的手续,并且约定1年内办理所有权证书。某甲因公需要出国一年,为了方便房屋的维护。某甲在2004年2月18日
如果丙公司不知乙没有代理权,丙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为什么?如果乙在合法使用该合同专用章期间自己仿照私刻了该印章,在乙完成甲的委托以后,将原合同专用章还给甲,但乙用私刻的印章另外与丙订立了一份合同,丙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为
甲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借给乙,并授权乙代理甲订立标的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合同。乙完成甲的委托以后,没有及时将合同专用章归还给甲,另外又以甲的名义与丙订立一份金额为300万元的合同。后,丙要求甲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遭到甲的拒绝,甲的理由是甲没有授权乙订立与丙的
试定位并分析下列法条中规定的责任。[武汉理工2010年研改编]《民法典》第501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
简述合同解除事由。[华东师大2021年研]
《民法典》合同编规定的合同法定解除情形。[上财2021年研]
甲乙二公司订立一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应于9月20日前向乙公司提供钢材100吨,以保证乙公司承担的建设工程按期完成。9月18日,甲公司所在地突然发生特大水灾,一直持续到10月初。在此期间,甲公司未履行合同,也未向乙公司说明受水灾之事。乙公司因甲公司没有按
松花江实业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申请破产救济,各债权人纷纷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下列选项哪些属于破产债权?
张某向王某借款1万元,约定年息为15%,并由李某提供了保证。现王某欲将该债权移转给宋某,在原保证合同对债权转移并无任何约定的情况下,下列哪一选项所述的内容是正确的?
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1/3。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盛唐最著名田园山水诗人是孟浩然和________________。他们的诗歌表现祖国山河的壮丽和田园的自然质朴,诗中有画。
下列不属于教学模式的要素的是()
抗原与抗体的结合部位是
相邻防烟分区之间应设置挡烟垂壁,其中顶板下凸出不小于()mm的结构梁,可作为挡烟垂壁。
下列有关财务管理目标表述不正确的有()。
试述影响创造性的因素。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林则徐上道光帝折中指出,鸦片“流毒于天下,则为害甚巨,法当从严。若犹泄泄(意思是弛缓)视之,是使数十年后,中原几无可以御敌之兵,且无可以充饷之银”。英国为什么要向中国走私鸦片?鸦片的输入有什么严重危害?
下列关于进化心理学的基本观点叙述正确的是()
某企业通过引进先进技术,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其生产商品花费的劳动时间比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少5%,由此形成商品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的那部分是
宏操作中用于执行指定的外部应用程序的是()命令。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