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道工程建设需要征地240亩。甲市某县政府为加快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力度,特成立了国道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指挥部(简称拆迁指挥部),由县长任总指挥,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担任副总指挥,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县政府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指挥

admin2015-09-10  33

问题 某国道工程建设需要征地240亩。甲市某县政府为加快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力度,特成立了国道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指挥部(简称拆迁指挥部),由县长任总指挥,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担任副总指挥,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县政府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指挥部的成员。2005年12月7日,县拆迁指挥部发布拆迁公告(没有征地批文),王某的房屋属于拆迁之列。王某与拆迁指挥部之间就补偿问题未能达成协议。王某于2005年12月14日申请县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即县建设局裁决。同年12月19日,县建设局裁决县拆迁指挥部补偿王某20  元人民币,并责令王某在10日内自行拆除房屋,否则将实施强制拆除。因王某拒绝拆除自家房屋,县拆迁指挥部于同年12月30日组织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100多人,对王某的房屋实施强制拆除。
如果王某不服拆迁公告,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王某应当自知道拆迁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B、王某申请行政复议应以县政府为被申请人
C、王某申请行政复议应以县拆迁指挥部为被申请人
D、王某应向甲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答案A,B,D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所以,A项正确。王某对拆迁公告不服,县拆迁指挥部是由县政府临时成立的一个机构,委托行使拆迁等具体的行政行为,而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必须是行政机关,且具有外部行政管理职能,所以王某应当以作出委托的行政机关即县政府为被申请人。所以,B项正确,C项错误。《行政复议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所以,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esA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