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于2008年4月在某市住宅区购得一套住房,2009年7月取得房产证。当年10月黄某将住房租借给廖某。廖某在装修该房时损坏自来水管道,引起漫水,将楼下住户陈某的住房浸泡。陈某要求廖某予以赔偿。对此事件,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admin2015-09-19  34

问题 黄某于2008年4月在某市住宅区购得一套住房,2009年7月取得房产证。当年10月黄某将住房租借给廖某。廖某在装修该房时损坏自来水管道,引起漫水,将楼下住户陈某的住房浸泡。陈某要求廖某予以赔偿。对此事件,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黄某对自己所购买的住房仅有相对权,故其法律义务也是相对的
B、廖某不是住房的所有人,故对陈某的损失不负法律责任
C、此侵权案件首先应依据法律原则来加以处理
D、此案件的处理应直接适用法的正式渊源

答案D

解析 黄某对自己所购买的住房享有所有权,所有权属于绝对权,因此选项A错误。廖某不是住房的所有人,但属于住房的管理人,根据《民法通则》第106、126条的规定,其对陈某的损失应负法律责任,因此选项B错误。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在有具体法律规则的情形下,首先适用法律规则。此侵权案件存在具体法律规则,因此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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