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国某核电站因极强地震引发爆炸后,甲国政府依国内法批准将核电站含低浓度放射性物质的大量污水排入大海。乙国海域与甲国毗邻,均为《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缔约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卷一—32,单)

admin2017-06-13  32

问题 甲国某核电站因极强地震引发爆炸后,甲国政府依国内法批准将核电站含低浓度放射性物质的大量污水排入大海。乙国海域与甲国毗邻,均为《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缔约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卷一—32,单)   

选项 A、甲国领土范围发生的事情属于甲国内政   
B、甲国排污应当得到国际海事组织同意   
C、甲国对排污的行为负有国际法律责任,乙国可通过协商与甲国共同解决排污问题   
D、根据“污染者付费”原则,只能由致害方,即该核电站所属电力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答案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国际赔偿责任。   
所谓的国际赔偿责任,是指国家从事了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但给其他国家造成了损害所应承担责任的形式。它也是国际责任的一种,但是一般的国家责任是由国家违背国际义务的行为引起的;而国际赔偿责任是国家实施了国际法上不加禁止的行为引起的。从责任形式上说,国际赔偿责任一般采取恢复原状和赔偿的方式。   
目前,从赔偿责任的主体看,现行的制度一般有三类:   
(1)国家责任制度,即由国家承担对外国损害的责任。如《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规定:发射国对本国或在本国境内发射的空间物体对他国的损害承担责任。   
(2)双重责任制度,即国家与营运人共同承担对外国损害的赔偿责任。如《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和《核动力船舶经营人公约》规定,国家保证营运人的赔偿责任,并在营运人不足赔偿的情况下,对规定的限额进行赔偿。   
(3)营运人赔偿。无论营运人是国家或者私人企业,都由营运人直接承担有限赔偿责任。    题中情况,甲国政府将核电站含低浓度放射性物质的,大量污水排入大海,应该由核电站的营运人即该核电站所属电力公司承担责任,不足部分,由甲国补足。可见,甲国应承担相应的国际责任。因为乙国海域与甲国毗邻,故乙国可通过协商与甲国共同解决排污问题。故C项正确,D项错误。   
内政就实质而言是国家在其管辖的领土上行使最高权力的表现。凡是国家在宪法和法律中规定的事项,即本质上属于国家主权管辖的事项都是国家内政。如决定本国政治制度、经济体制、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政策、社会进步、文化教育体制以及建立对外关系、缔结条约、参加国际组织、出席国际会议、宣战等都属国家内政。“内政”绝不是一个单纯的地域上的概念,内政的范围不与领土的范围完全对应,即一个国家在本国境内的某些行为,也可能超过内政的范围。题中,甲国政府将核电站含低浓度放射性物质的大量污水排人大海,而乙国海域又与甲国毗邻,即有可能给乙国造成损害,这样该行为就超过了内政的范围,故A项错误。   
甲国的排污行为依其国内法进行,如给他国造成损害,应承担责任。但是其排污行为本身并非须得到国际海事组织同意,故B项错误。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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