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李某向人民法院起诉王某收受贿赂。人民法院转交给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认为应当由检察院受理,由此发生纠纷。下列有关执行立案管辖的陈述中不正确的是:( )

admin2016-01-15  27

问题 2013年3月,李某向人民法院起诉王某收受贿赂。人民法院转交给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认为应当由检察院受理,由此发生纠纷。下列有关执行立案管辖的陈述中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人民法院在审理自诉案件的过程中,如果发现被告人还犯有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罪行时,则应当将新发现的罪行另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处理
B、对于违反立案管辖规定,人民检察院已经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在审判阶段才发现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
C、公安司法机关对于控告、检举和犯罪人的自首,不管是否属于自己管辖,都应该接受,不得互相推诿
D、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

答案B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六机关规定》第1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ACD都正确。对于违反立案管辖规定,人民检察院已经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在审判阶段才发现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因此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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