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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王某系商业公司女职工,商业公司将一间二楼仓库分配给王某一家居住。十年后,商业公司因濒临破产,其主管部门商贸局遂将商业公司所有的建筑物(含王某一家居住的仓库)及土地使用权以拍卖方式转让给房产商经营房地产,商贸局承诺于同年9月底前将商业公司内住户全部安置完
原告王某系商业公司女职工,商业公司将一间二楼仓库分配给王某一家居住。十年后,商业公司因濒临破产,其主管部门商贸局遂将商业公司所有的建筑物(含王某一家居住的仓库)及土地使用权以拍卖方式转让给房产商经营房地产,商贸局承诺于同年9月底前将商业公司内住户全部安置完
admin
2016-04-21
51
问题
原告王某系商业公司女职工,商业公司将一间二楼仓库分配给王某一家居住。十年后,商业公司因濒临破产,其主管部门商贸局遂将商业公司所有的建筑物(含王某一家居住的仓库)及土地使用权以拍卖方式转让给房产商经营房地产,商贸局承诺于同年9月底前将商业公司内住户全部安置完毕。王某为安置补偿数额与商贸局存在分歧,不同意搬出,一直居住在楼上。同年10月初,房地产商开始在工地上实施拆房,10月10日,工地上只剩王某居住的孤房未拆除,房地产公司遂向商贸局施压,要求商贸局在次日将王某迁出。10月11日早晨,商贸局邀请城管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以下称城管人员)协助迁出王某一家,为防矛盾激化,又向公安“110”报警称工地上有紧急情况要求迅速出警。城管人员与公安民警(穿制服)到达现场后,发现王某仍在楼上不肯下来,围观群众很多。在商贸局要求下,3名警察维持现场秩序,4名城管人员上楼将王某强行带下,在带离过程中,王某极力抗拒,并大喊“救命”,现场3名警察置之不理。王某被城管人员从二楼拖至底楼砖屑上,致其上身暴露,王某被医院诊断为:全身多处皮肤损伤,住院7天,花去医疗费用2870元。
问题:
城管大队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
选项
答案
本案中被告城管大队未经法律、法规明确授权,对原告实施的强行带离行为无法律依据,属超越职权,侵害原告身体健康权的行政行为违法。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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