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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丙翻建房屋时在地下挖出一瓷瓶,经查为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祖父唯一继承人。丙将该瓷瓶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丁,双方钱物交割完毕。现甲、乙均向丙和丁主张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6题,单
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丙翻建房屋时在地下挖出一瓷瓶,经查为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祖父唯一继承人。丙将该瓷瓶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丁,双方钱物交割完毕。现甲、乙均向丙和丁主张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6题,单
admin
2020-01-15
19
问题
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丙翻建房屋时在地下挖出一瓷瓶,经查为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祖父唯一继承人。丙将该瓷瓶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丁,双方钱物交割完毕。现甲、乙均向丙和丁主张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6题,单选)
选项
A、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B、乙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C、甲、乙有权主张丙、丁买卖无效
D、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
答案
A
解析
埋藏物被发现后,有明确权利人的归权利人,没有权利人的归国家所有。本题中,权利属于甲,因此,瓷瓶应当归甲所有。丙将瓷瓶卖给丁的行为是无权处分行为。另根据《物权法》第114条、107条的规定,甲是权利人,乙不是权利人,因此,甲可以向丙主张损害赔偿或者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是丁之后2年之内向丁主张返还原物,乙没有此种权利,故A项正确,B项错误。本题中,丙丁之间的买卖合同内容没有涉嫌违法,尽管丙在卖瓷瓶之时是无权处分,但是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规定,丙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本身是有效的,故C项错误。丙占有的是埋藏物,根据上述《物权法》第114条规定,参照适用遗失物的规则,即此时不适用善意取得,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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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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