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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以20万元从乙公司购得某小区地下停车位。乙公司经规划部门批准在该小区以200万元建设观光电梯。该梯入梯口占用了甲的停车位,乙公司同意为甲置换更好的车位。甲则要求拆除电梯,并赔偿损失。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甲以20万元从乙公司购得某小区地下停车位。乙公司经规划部门批准在该小区以200万元建设观光电梯。该梯入梯口占用了甲的停车位,乙公司同意为甲置换更好的车位。甲则要求拆除电梯,并赔偿损失。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dmin
2016-12-29
31
问题
甲以20万元从乙公司购得某小区地下停车位。乙公司经规划部门批准在该小区以200万元建设观光电梯。该梯入梯口占用了甲的停车位,乙公司同意为甲置换更好的车位。甲则要求拆除电梯,并赔偿损失。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选项
A、建电梯获得规划部门批准,符合小区业主利益,未侵犯甲的权利
B、即使建电梯符合业主整体利益,也不能以损害个人权利为代价,故应将电梯拆除
C、甲车位使用权固然应予保护,但置换车位更能兼顾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
D、电梯建成后,小区尾房更加畅销,为平衡双方利益,乙公司应适当让利于甲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章第三节中的专有权。构成专有部分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构造上的独立性,即“物理上的独立性”,从而能够明确区分:二是利用上的独立性,即“功能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三是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据此,甲以20万元从乙公司购得某小区的地下停车位属于甲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专有权。《物权法》第71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因此,甲对车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甲的专有权的行使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利。而观光电梯不属于作为建筑物共有部分的普通乘坐电梯。A选项错误。根据侵权责任弥补实际损失的赔偿原则,乙公司提出的为甲置换更好的车位足够弥补甲的损失,且更能兼顾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因此,相比之下,甲车位使用权固然应予保护,但置换车位更能兼顾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至于选项D,乙公司建设观光电梯的行为虽然侵犯了甲的车库专有权,但乙已经提出为甲置换更好的车位,此举足够弥补甲的损失。在这样的背景下,甲要求乙公司让利于法无据。故本题选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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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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