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下列哪些行为构成对委托人的虚假承诺?

admin2014-04-28  20

问题 律师的下列哪些行为构成对委托人的虚假承诺?

选项 A、依据事实、证据和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在诉讼中主张全部免除委托人的担保责任,但法院未采纳 其意见
B、与当事人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前讨论案情时表示:“如果此案交给我办,至少能追回一百万元”
C、接受辩护委托后,经过与被告人见面、详细查阅案卷、调查证据后,被告人尚有犯罪疑点的情况 下,向委托人表示一定能让被告人无罪释放
D、在分析案情的基础上向当事人提出案件很难胜诉,建议当事人争取和解


答案B,C

解析 本题的测试点是律师的虚假承诺。《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的第三节是关于律师禁止虚假承诺的规定: 第六十六条律师不得为建立委托代理关系而对委托人进行误导。 第六十七条律师不得为取代理或辩护业务而向委托人作虚假承诺,接受委托后也不得违背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出承诺。 第六十八条律师在接受刑事辩护委托后,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刑事辩护证据不足以否认有罪指控,不得承诺经过辩护必然获得无罪的结果。 第六十九条律师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依据法律规定对案进行分析后,应向委托人提出预见性、分析性的结论意见,但应当注意避免虚假承诺。 第七十条律师依法辩护、代理案件提出的正确意见未被采纳或因枉法裁判,使律师的预先分析意见没有实现,不能认为律师的意见是虚假承诺。根据上述条文,本题中,B、C 选项显然构成对委托人的虚假承诺,而 A、D 两项则是律师为了当事 人的利益,提出的合理化的建议,不是虚假承诺。因此,正确案是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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