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律师相关征税问题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dmin2016-08-01  34

问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律师相关征税问题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选项 A、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律师事务所在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时,不再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以收入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B、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律师事务所在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时,按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办法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C、兼职律师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D、律师以个人名义再聘请其他人员为其工作而支付的报酬,应由该律师所任职的律师事务所按“T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答案B,D

解析 选项B: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律师事务所在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时,不再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以收入全额(取得分成收入的为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后的余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选项D:律师以个人名义再聘请其他人员为其工作而支付的报酬,应由该律师按“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为了便于操作,税款可由其任职的律师事务所代为缴人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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