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有二子乙、丙,甲于1996年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乙。甲于2004年4月死亡。经查,甲立遗嘱时乙17岁,丙14岁,现乙、丙均已工作。甲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04年司考.卷三.单7)
甲有二子乙、丙,甲于1996年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乙。甲于2004年4月死亡。经查,甲立遗嘱时乙17岁,丙14岁,现乙、丙均已工作。甲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04年司考.卷三.单7)
admin
2021-11-02
24
问题
甲有二子乙、丙,甲于1996年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乙。甲于2004年4月死亡。经查,甲立遗嘱时乙17岁,丙14岁,现乙、丙均已工作。甲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04年司考.卷三.单7)
选项
A、乙、丙各得二分之一
B、乙得三分之二,丙得三分之一
C、乙获得全部遗产
D、丙获得全部遗产
答案
C
解析
《继承法意见》第37条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题中,在遗嘱生效时,继承人均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因此应当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遗产继承,由继承人乙获得全部遗产。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1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如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第19题)
关于冲突规范和准据法,下列哪一判断是错误的?(2010年试卷一第33题)
甲在丽都酒店就餐,顾客乙因地板湿滑不慎滑倒,将热汤洒到甲身上,甲被烫伤。甲拟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卷三2010年真题试卷第46题)
关于合议庭评议案件,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0—卷三—38,单)
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2012年卷三第18题)
何某依法院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甲的财产,在执行过程中,甲突发疾病猝死。法院询问甲的继承人是否继承遗产,甲的继承人乙表示继承,其他继承人均表示放弃继承。关于该案执行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华新基金管理公司是信泰证券投资基金(信泰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新公司的下列哪些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2012年试卷三第73题)
某机关法定代表人甲安排驾驶员乙开车执行公务,乙以身体不适为由拒绝。甲遂临时安排丙出车,丙在途中将行人丁撞成重伤。有关部门认定丙和丁对事故的发生承担同等责任。关于丁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卷三2009年真题试卷第69题题)
某热电厂从某煤矿购煤200吨,约定交货期限为2007年9月30日.付款期限为2007年10月31日。9月底,煤矿交付200吨煤.热电厂经检验发现煤的含硫量远远超过约定标准.根据政府规定不能在该厂区燃烧。基于上述情况,热电厂的哪些主张有法律依据?(2008—
2005年10月5日,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年底前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乙签发一张面额80万元的转账支票给甲以支付房款。一星期后,甲提示银行付款。2006年1月中旬,甲到银行要求支付支票金额,但此时甲尚未将房屋登记过户给乙。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建筑工程一切险的除外责任的情形有()。
某初产妇剖宫产后第10日,母乳喂养,双乳不胀,新生儿吸吮双乳后仍哭闹不安而加代乳品,对该产妇下列处理哪项是错误的
下列哪项是小儿急惊风的主要病机
某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决定由技术监督局统一行使几个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但下列哪一项职权不能由技术监督局行使?( )
作为短期负债筹资最常用的方式之一,短期借款主要有()。
Atnotime,andundernocircumstances______thefirsttousenuclearweapon.
孔夫子所说的“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止”,从教师的角度来说可以理解为()。
南北朝时期,陶弘景建立起道教的神仙体系,其中吸收了()。
给定程序MODI1.C中函数fun的功能是:按顺序给s所指数组中的元素赋予从2开始的偶数,然后再按顺序对每五个元素求一个平均值,并将这些值依次存放在w所指的数组中。若s所指数组中元素的个数不是5的倍数,多余部分忽略不计。例如,s所指数组有14个元素,则只
A、TheclasshasbeenassignedtoreaditinEnglish.B、HewasabletoreaditinFrench.C、Heisn’tsureit’savailableinEng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