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合作合同和章程中规定:外方以设备和现金出资,中方以厂房和土地使用权出资,不计出资比例;双方各按50%的比例分配收益;合营期满时,该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对此根据我国法律,应当如何认定该合作合同和章程?

admin2014-02-08  28

问题 一家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合作合同和章程中规定:外方以设备和现金出资,中方以厂房和土地使用权出资,不计出资比例;双方各按50%的比例分配收益;合营期满时,该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对此根据我国法律,应当如何认定该合作合同和章程?(    )

选项 A、该合作合同和章程违反法律,应属无效
B、该合作合同和章程显失公平,应变更为按出资比例分配的方案
C、该合作合同和章程合法有效,该企业可以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
D、该合作合同和章程合法有效,但该企业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

答案4

解析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出资与分配均可约定,不必依出资比例分配,可参见《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43条、第44条;而合作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为有限责任公司,见细则第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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