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刘娟与王莉因借款合同发生纠纷,法院判决后,王莉拒不执行判决。甲区人民法院根据刘娟的申请开始执行王莉的一辆汽车及其房屋。在执行过程中,陈某向甲区人民法院提出异议,认为该汽车已被王莉卖给自己,并办理登记。此时,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刘娟与王莉因借款合同发生纠纷,法院判决后,王莉拒不执行判决。甲区人民法院根据刘娟的申请开始执行王莉的一辆汽车及其房屋。在执行过程中,陈某向甲区人民法院提出异议,认为该汽车已被王莉卖给自己,并办理登记。此时,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dmin
2022-01-27
24
问题
刘娟与王莉因借款合同发生纠纷,法院判决后,王莉拒不执行判决。甲区人民法院根据刘娟的申请开始执行王莉的一辆汽车及其房屋。在执行过程中,陈某向甲区人民法院提出异议,认为该汽车已被王莉卖给自己,并办理登记。此时,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选项
A、移送审判庭对该异议予以审查
B、经审查异议成立,由审判委员会批准中止执行
C、对房屋并不中止执行
D、在审查期间,对该汽车不能查封
答案
4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08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执行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如果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AB项错误。《民诉意见》第257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的中止执行,应当限于案外人依该条规定提出异议部分的财产范围。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不应中止执行。异议理由不成立的,通知驳回。”C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71条:“对案外人提出的异议,执行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审查期间可以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但不得进行处分。正在实施的处分措施应当停止。经审查认为案外人的异议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其异议,继续执行。”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q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仲裁案件的审理,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我国甲公司与某阁乙公司于2014年10月20日签订购买52500吨化肥的CFR合同。甲公司开出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0日,由于乙公司租来运货的“黑珍珠号”在开往某外围港口途中遇到飓风.结果装货至2015年1月20日才完成。承运人在取得
关于人寿保险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出现下列哪些情况,审批机关应作出不予批准设立外资企业的决定?()
张某、李某和美澳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飞亚有限责任公司。张某出资20%,李某出资10%,美澳公司出资70%,美澳公司的总经理王某任飞亚公司的董事长。公司成立后,经其他股东同意,李某将5%的股份转让给王某。飞亚公司成立后一直经营困难,长期拖欠欧陆公司货款。欧陆公
下列各项中,属于破产程序终结的情形有:()
兹有四个事例:①张某驾车违章发生交通事故致搭车的李某残疾;②唐某参加王某组织的自助登山活动因雪崩死亡;③吴某与人打赌举重物因用力过猛致残;④何某心情不好邀好友郑某喝酒,郑某畅饮后驾车撞树致死。根据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
甲、乙与丙就交通事故在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书》,由甲、乙分别赔偿丙5万元,甲当即履行。乙赔了1万元,余下4万元给丙打了欠条。乙到期后未履行,丙多次催讨未果,遂持《调解协议书》与欠条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12题)
王琪琪在某网站中注册了昵称为“小玉儿”的博客账户,长期以“小玉儿”名义发博文。其中,署名“小玉儿”的《法内情》短文被该网站以写作水平不高为由删除;署名“小玉儿”的《法外情》短文被该网站添加了“作者:王琪琪”字样。关于该网站的行为,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
随机试题
计算机能够进行逻辑判断,所以计算机完全可以代替人进行几何题的证明。()
下列关于抵押的说法,错误的是()。
若某人想在10年内攒到15万元,所以每年向利率为8%的银行存相同的钱,则他每年应存款()。
下列设备监理与建设监理的关系中,说法不正确的是()。
目前,我国的个人外汇买卖采用欧元标价法。( )
战略风险的来源有()。
2011年1月1日,甲钢铁公司预期在2011年9月30日将销售一批钢材,为规避所持有钢材存货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在期货市场卖出了9月份交割的钢材期货,并将其指定为对2011年钢材存货价格变化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的套期。钢材期货合约的标的资产与甲公司的存货
“杏林春暖”中的“杏林”指代的是()。
英语语言在世界上的地位——2017年英译汉及详解ThegrowthoftheuseofEnglishastheworld’sprimarylanguageforinternationalcommunica
Statusesaremarveloushumaninventionsthatenableustogetalongwithoneanotherandtodeterminewherewe"fit"insociety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