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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李某和美澳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飞亚有限责任公司。张某出资20%,李某出资10%,美澳公司出资70%,美澳公司的总经理王某任飞亚公司的董事长。公司成立后,经其他股东同意,李某将5%的股份转让给王某。飞亚公司成立后一直经营困难,长期拖欠欧陆公司货款。欧陆公
张某、李某和美澳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飞亚有限责任公司。张某出资20%,李某出资10%,美澳公司出资70%,美澳公司的总经理王某任飞亚公司的董事长。公司成立后,经其他股东同意,李某将5%的股份转让给王某。飞亚公司成立后一直经营困难,长期拖欠欧陆公司货款。欧陆公
admin
2018-02-05
38
问题
张某、李某和美澳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飞亚有限责任公司。张某出资20%,李某出资10%,美澳公司出资70%,美澳公司的总经理王某任飞亚公司的董事长。公司成立后,经其他股东同意,李某将5%的股份转让给王某。飞亚公司成立后一直经营困难,长期拖欠欧陆公司货款。欧陆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飞亚公司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并指定方正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飞亚公司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法院经审查后,裁定重整,并确定重整期间飞亚公司自行管理和营业。重整计划通过,飞亚公司在履行重整计划期间,有隐匿财产行为,经欧陆公司请求,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飞亚公司破产。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重整计划中欧陆公司承诺放弃50%的债权,重整计划批准后飞亚公司向债权人之一极冰公司清偿全部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欧陆公司的承诺失效
B、极冰公司所受的清偿有效
C、A市城市信用合作社的抵押权有效
D、以上都对
答案
D
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93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所以AB选项正确。第4款规定:“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为重整计划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所以C选项正确。因此本题所有选项均正确,应选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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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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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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