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丙三人分别出资1万、1万、2.5万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A,该公司的章程规定公司的经营期限为5年,但对公司股东去世后出资如何处理未作规定。后甲在经营期限内因病去世。丙以个人名义与丁订立一棉花买卖合同,欠丁合同款2.5万元,丁多次催要,丙以无钱还款为由
甲、乙、丙三人分别出资1万、1万、2.5万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A,该公司的章程规定公司的经营期限为5年,但对公司股东去世后出资如何处理未作规定。后甲在经营期限内因病去世。丙以个人名义与丁订立一棉花买卖合同,欠丁合同款2.5万元,丁多次催要,丙以无钱还款为由
admin
2009-05-14
26
问题
甲、乙、丙三人分别出资1万、1万、2.5万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A,该公司的章程规定公司的经营期限为5年,但对公司股东去世后出资如何处理未作规定。后甲在经营期限内因病去世。丙以个人名义与丁订立一棉花买卖合同,欠丁合同款2.5万元,丁多次催要,丙以无钱还款为由拖延。为防止诉讼时效经过,丁请求法院执行丙在公司中的股权。回答以下问题。
选项
A、甲之子戊,作为甲唯一的法定继承人,自甲死亡之日起,自然取得A公司的股东资格
B、由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决定,甲之子戊不得当然继承甲的股东资格,只有取得丙、丁的一致同意,才能成为A公司的股东
C、因为甲之子戊在外地工作,其不愿意参加公司经营,故申请人民法院判令将甲的股份转让给甲的生前密友乙
D、甲之子戊如果不愿意成为A公司的股东,其可以以继承人的身份,请求分配甲在该公司的财产份额以及应分配利润
答案
8
解析
《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入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条表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是可以适用身份继承的。: 由上述法条可知,戊作为甲的继承人,其被赋予身份继承的权利,而不是义务。因此,甲死亡后,还需要戊表示其继承的意愿。故A项错误,不选。由上述法条可知,只要章程没有相反约定,甲之子戊就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无需其他公司股东的同意。故B项错误,不选。甲的继承人只有选择继承或者不继承的权利,其并无权指定股权转让的受让人,法院也无权判令戊指定的股权转让,这些都是与公司自治、股东自治原则相违背的。故C项错误,不选。《公司法》第76条仅涉及股东的身份继承,而没有涉及股权的财产继承。但是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戊当然有权利继承其父的财产,其中既包括出资,又包括应该分配的利润。故D项正确,应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p8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大华贸易公司为筹措资金,向某银行贷款400万元,银行要求大华公司就贷款提供担保,大华公司即以本公司子弟学校的教学楼为抵押物设定抵押(该楼价值300万元),又由市政府及吉利商场(法人单位)为其提供保证。在保证合同中未提及保证方式及各保证人所应承担的保证份额。
合同的变更
甲,某市糖业烟酒公司;乙,某铁路局。甲与乙填制了运送白糖六十吨的运单,运达地为甲所在地火车站,次日发车时,甲要乙将二十吨白糖卸在甲的前方站某县火车站(下称丙),但乙未应允。白糖送达甲地火车站时,甲发现白糖在途中被同车水泥污染了三十六吨.而且六十吨白糖已全部
特别行政区在政治体制方面有哪些规定。
如何理解现行宪法对“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规定?
1998年7月8日上午10时许,钱缘带着侄子到上海屈臣氏日用品有限公司四川北路店(这是一家超市,以下简称四川北路店)购物。当钱缘离开该店时,店门口警报器一直在鸣响。于是,该店一女保安员上前阻拦钱离店,并引导钱缘穿越三处防盗门。但警报器仍不停地鸣响。后来,钱
试述破产案件受理的效力。
案情:张某与王某因口角发生扭打,张某将王某打成重伤。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王某同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卷四真题试卷第3题)问题:如果一审宣判后,张某对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王某对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第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的
案情:2010年10月2日午夜,A市某区公安人员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路边停靠的一辆轿车内坐着三个年轻人(朱某、尤某、何某)行迹可疑,即上前盘查。经查,在该车后备箱中发现盗窃机动车工具,遂将三人带回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审查。案件侦查终结后,区检察院向区法院提起公
港商陈某因涉嫌走私犯罪被提起公诉,由C市C法院审理此案。C法院认为此案重大复杂,决定在案件开庭审判前,将案件分别报送C市政府和上级法院审批。C市政府批复,陈某在C市有巨额投资,应从轻判处。上级法院也对案件的处理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C法院审判委员会根据政府的
随机试题
Weplantoincreasetheoutputofthemachine______7.4percentthisyear.
治疗血虚证时,补血药同时加入益气药是由于
单管法高压喷射注浆中,喷射的介质是()。
对于连带责任的特点下列叙述不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基金销售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减轻或不予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关于最小二乘法表述正确的是()
[*]
在考生文件夹下有一个工程文件sjt5.vbp,相应的窗体文件为sjt5.frm,此外还有一个名为datain.txt的文本文件,其内容如下:32437658281298573142536475869713243546576879805937
有如下程序:#includemain(){inti;for(i=0;i<5;i++)putchar(’9’-i);printf("\n");}程序运行后的输出结果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