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两人系夫妻,甲以乙长期在外工作不顾家庭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设在一审过程中,乙因公出国,并委托丙为其诉讼代理人,据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甲、乙两人系夫妻,甲以乙长期在外工作不顾家庭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设在一审过程中,乙因公出国,并委托丙为其诉讼代理人,据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dmin
2016-05-05
27
问题
甲、乙两人系夫妻,甲以乙长期在外工作不顾家庭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设在一审过程中,乙因公出国,并委托丙为其诉讼代理人,据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因乙在国外,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B、如果乙的授权是特别授权,则丙有权代理乙参与法庭的调解
C、如乙同意离婚,则可以委托甲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D、如乙同意离婚,则可以委托丙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答案
A,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应当中止诉讼。《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外,仍应出庭;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mJ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因琐事与乙发生争执,甲被乙打成轻伤。甲向法院提起自诉需要对伤情进行鉴定。对此,应当由下列哪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下列哪些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是错误的?()
甲系某国有公司经理。生意人乙见甲掌管巨额资金,就以小恩小惠拉拢甲。后乙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劝诱甲出借公款,并与甲共同策划了挪用的方式,还送给甲好处费5万元。甲未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就将100万元资金借给乙。乙得到巨款以后,告知银行职员丙该款的真实来源,丙为乙
2007年1月,甲、乙、丙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2008年2月,甲与戊结婚。2008年7月,甲因车祸去世。甲除戊外没有其他亲人,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资格取得或丧失未作约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王某的短篇小说《活在都市》被程某改编成剧本,由甲剧团以话剧的方式演出,该话剧被乙公司录像并制作成光盘发售。该事例中包含哪些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权利?
A市甲公司(买方)和B市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木材购销合同,双方约定发生纠纷时,由买方所在地法院管辖。C市丙公司为甲公司按期交付货款提供了保证,但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方式。双方在D市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因保证合同所起的纠纷,由C市法院管辖。后乙因甲未按时付款而在c市
投保人甲以自己为被保险人,以自己10岁的儿子乙为受益人,于2009年3月7日与保险人订立了一份死亡保险合同。设一年半后,甲与其丈夫丙吵架而投河自尽。则下列陈述中正确的是哪一项?
甲乙双方拟组成一个联营企业,甲方未能按联营合同缴足出资,乙方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仲裁过程中,仲裁庭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甲方同意补缴出资,乙方放弃赔偿请求;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甲购买一台抽油烟机,在使用中发生爆炸致甲受伤。在此情形下,甲可以要求谁承担何种责任?()
甲起诉乙称乙侵占他的房屋,法院受理之后丙认为该房屋应当属于自己所有并参与诉讼,法院进行了合并审理。审理中,甲申请撤诉,此时应当如何处理:
随机试题
急性感染性多神经根炎发生瘫痪的特点是:()
《灵枢》中没有下列哪种瘤的记载()
患者,男,67岁,体重75kg,以“多饮、多尿5年”之主诉入院,临床诊断为“2型糖尿病”。入院查体:T36.5℃,BP147/84mmHg,P85bpm,R19bpm,BMI27.54kg/m2,腰围102cm,腹围105cm,糖化血红蛋白
甲为一富商,乙为甲之子,为谋得甲之财产,乙多方虐待甲。甲宣布断绝与乙的关系,并立下字据,剥夺乙的继承权。甲年老之后,乙幡然悔悟,对甲多尽孝道,甲原谅了乙的行为。对于乙的继承权,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在哪些情况下合同成立?
巴塞尔委员会将银行资产按流动性高低分为()
(2016年)2015年5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50万元,出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经其开户银行P银行承兑后交付乙公司。5月15日,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5月20日,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并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
一个没有普通话一级甲等证书的人不可能成为一个主持人,因为主持人不能发音不标准。上述论证还需基于以下哪一前提?()
近代亚洲的第一部宪法是()。
20世纪初,中国民族资本近代工业分布主要集中在()。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