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案情:2003年6月,周某和冯某共谋到周某工作的单位盗窃职工工资。6月26日零时许,周某骑摩托车带冯某窜至其所在公司盗窃,途中周某将一把匕首交给冯某。零时30分左右,冯某在周某的帮助下翻墙入院,进入职工宿舍窃取王某、刘某人民币 1500元,后翻墙出院,与在
案情:2003年6月,周某和冯某共谋到周某工作的单位盗窃职工工资。6月26日零时许,周某骑摩托车带冯某窜至其所在公司盗窃,途中周某将一把匕首交给冯某。零时30分左右,冯某在周某的帮助下翻墙入院,进入职工宿舍窃取王某、刘某人民币 1500元,后翻墙出院,与在
admin
2013-06-09
25
问题
案情:2003年6月,周某和冯某共谋到周某工作的单位盗窃职工工资。6月26日零时许,周某骑摩托车带冯某窜至其所在公司盗窃,途中周某将一把匕首交给冯某。零时30分左右,冯某在周某的帮助下翻墙入院,进入职工宿舍窃取王某、刘某人民币 1500元,后翻墙出院,与在外等候的周某会合。周某认为窃得的钱太少,遂让冯某再次入室盗窃。凌晨3时许,被告人冯某再次翻墙入院,在进入职工宿舍盗窃时,惊醒了睡觉的职工肖某。冯某被肖某抓住后为逃脱抓捕,遂用匕首朝肖某胸腹部连刺数刀后翻墙逃跑。肖某因失血性休克而死亡。后该案案发,周某和冯某均被抓获。案件起诉到法院后,一审法院做出判决。
问题:
选项
答案
周某和冯某成立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解析
首先,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将转化为抢劫罪。在本案中冯某实施盗窃行为时,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转化为抢劫行为,而不另外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应以抢劫罪认定。
其次,所谓实行过限,是指实行犯实施了超出共同犯罪故意的行为。司法实践中,正确认定行为人是否属于实行过限,应考察共同犯罪中的各被告人主观上是否明知其行为的危害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该结果的发生,也就是说,是否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在实行过限的情况下,实行过限的行为人依法应对其实施的过限犯罪行为单独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其他共同犯罪人,由于主观上不具有实施过限犯罪行为的故意,依法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反之,如果该行为已被其他共同犯罪人明知,采取置之不理或容许、纵容甚至怂恿的态度,希望或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则不属于实行过限,应以共同犯罪相应罪名定罪处罚。在本案中,周某与冯某共谋实施盗窃犯罪活动。在实施盗窃前,周某为冯某提供犯罪凶器匕首,其意图在于一旦盗窃被发现时使用匕首拒捕或劫取财物,表明其已考虑到在盗窃时可能被发现,需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的方式抗拒抓捕,主观上至少对持匕首实施暴力可能导致他人伤亡的后果持放任的态度。因此,其主观上具有盗窃以及为逃避抓捕而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故意,也就是转化抢劫的犯罪故意。冯某实施盗窃时,接受周某提供的匕首,对于周某的意图是明知的,其携带凶器入室盗窃,也表明主观上有一旦被发现即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故意,也具有盗窃转化为抢劫的故意。因此,对于入室盗窃被发现后,为抗拒抓捕而持刀行凶致他人死亡的结果,二人具有共同的认识,主观上具有转化抢劫的共同故意,客观上冯某为拒捕而实施暴力致他人死亡。冯某实施的转化抢劫行为并未超出周某的主观故意范围,不属于实行过限。因此应当认定二人成立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j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05年,甲国出口商A公司与乙国进口商B公司签订了一份出口1000吨大米的FOB合同。合同签订后,A公司在甲国某港口将3000吨散装大米装上载货船舶,并指示承运人C公司,在该批大米到达乙国目的港后,将其中的1000吨大米交给B公司,其余2000吨大米交给
2005年,甲国出口商A公司与乙国进口商B公司签订了一份出口1000吨大米的FOB合同。合同签订后,A公司在甲国某港口将3000吨散装大米装上载货船舶,并指示承运人C公司,在该批大米到达乙国目的港后,将其中的1000吨大米交给B公司,其余2000吨大米交给
甲某是某工厂工人,他看到厂子附近有一个商店,晚上通常是女职工值班。甲某心里想:女的好对付,去搞点东西回来。甲某觉得自己一人不行,就去找到了邻居乙某(17岁),让乙某为其望风,乙不愿意去,甲某吓唬他说:“不去,就揍你。”同时,并许以重赏。乙某只好随甲某前往。
某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甲盗窃汽车一案的过程中,确实需要通知该案新的证人到庭参加诉讼。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 )。
甲因参与抢劫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公安机关审查认为,甲可取保候审。甲家庭生活拮据且家庭负担全靠他一人支撑,父母和妻子均无任何收入。可以作为甲的保证人的是:()。
社会()制度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
2001年1月,我国甲公司以CIF价格条件从美国乙公司进口一批化工原料,该批化工原料在运输途中因船舶内淡水管道漏水致使部分化工原料被水浸泡受损。分析该案例,回答下列问题:该化工原料被水浸泡的风险应当由()承担。
雷某为购买正式书号用于出版淫秽录像带,找某音像出版社负责人任某帮忙。雷向任谎称自己想制作商业宣传片,需要一个书号,并提出付给出版社1万元“书号费”。任某同意,但要求雷给自己2万元好处费,雷某声称盈利后会考虑。任某随后指示有关部门立即办理。雷某拿到该书号出版
张某因涉嫌贪污罪被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后被取保候审。张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严重违反有关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变更为逮捕措施。请结合案例,回答下列问题:对张某变更逮捕强制措施的做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阿里巴巴的马云属于变革型领导者。()
女性,15岁,于14岁初潮,行经第1天疼痛最剧,持续2~3天缓解,伴恶心呕吐。肛门检查:子宫正常大小,双侧附件(一),应诊断为
下列哪项不符合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的辅助检查表现
苯丙酮尿症新生儿期筛查试验苯丙酮尿症各型鉴别试验
A.负荷剂量B.根据血药浓度监测结果调整给药剂量C.按时给药D.按需给药E.逐渐减量,2周后停药普萘洛尔应采用的给药方法是
仅用于无法自下而上填筑的深谷、陡坡、断岩、泥沼等机械无法进场的土方路堤的填筑方法是()。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反映了风险与要求的收益率之间的均衡关系。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中,β系数是重要的因素,其表示的内容是()。
甲公司系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题目中收入均为不含税收入。存货发出计价采用先进先出法核算。2017年4月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1)1日,结存A商品500件,单位成本为350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000元。(2)5日,
旅游审美的对象非常广泛,总的来说可以分为()三种形态。
PromoteLearningandSkillsforYoungPeopleandAdultsA)Thisgoalplacestheemphasisonthelearningneedsofyoungpeoplea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