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2年真题)某村委会主任甲利用职务便利,将国家下拨的扶贫款20万元用于炒股,后因亏损而无法归还。甲的行为构成( )。
(2012年真题)某村委会主任甲利用职务便利,将国家下拨的扶贫款20万元用于炒股,后因亏损而无法归还。甲的行为构成( )。
admin
2018-05-15
32
问题
(2012年真题)某村委会主任甲利用职务便利,将国家下拨的扶贫款20万元用于炒股,后因亏损而无法归还。甲的行为构成( )。
选项
A、贪污罪
B、挪用公款罪
C、挪用资金罪
D、职务侵占罪
答案
B
解析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规定,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救灾、抢险、防汛、优抚、移民、救济款物的行政管理工作时,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从事公务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适用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的规定。本题中,某村委会主任甲利用职务便利,将国家下拨的扶贫款20万元用于炒股的行为满足了挪用公款罪的特殊主体要件,构成挪用公款罪,而不构成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此两罪的主体均要求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又由于甲挪用扶贫款是挪作个人使用,因此不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后因亏损而无法归还,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此也不构成贪污罪。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j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各类用益物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甲得知乙在贩卖毒品,于是冒充缉毒警察,用手铐将乙铐在水管上,拿走毒品。之后,甲将这批毒品贩卖出去。甲的行为应()。
高某欲出卖自己多年饲养的一条狗,高某告知买受人秦某狗易咬伤人的事实,但秦某仍表示愿意购买,于是高某要求秦某将狗运回家后三个月内付款。二人约定,在秦某没有付款之前,高某将保留狗的所有权。秦某将狗运回家后不久,该狗挣断铁链逃脱,被孙某拾得。在孙某一个多月的饲养
《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388条规定:国家工
甲在盗窃时被75岁的老妇发现,老妇喊“捉贼”,被甲打了一耳光。老妇上前夺被甲拿走的戒指时,又被甲推了一把。老妇趁甲在翻其他东西时,拿起斧头向甲的脑袋砸去,致甲重伤。老妇的行为属于()。
甲在某学校附近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被刘某举报。甲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同时宣告禁止令。关于该禁止令的适用,正确的有()
简述洗钱罪与窝藏、包庇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区分。
对判处管制、缓刑及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均适用的有()。
应当适用缔约过失责任方式的是()。
简述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污染环境罪的区别。
随机试题
如何看待我国的刑事审判监督程序?
He______(creep)upthestairs,tryingtoavoidtheonesthatcreaked.
药物溶栓后提示冠状动脉再通的心电图表现是
好发于青少年的骨肿瘤不包括
A.阿胶B.白芍C.当归D.熟地黄E.何首乌治疗出血证,应选用的药物是
若取来的沥青试样含有水分时,首先应放入烘箱,在()℃左右的温度下进行加热,至沥青全部熔化后供脱水用。
(2020年)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下列关于政府会计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毛泽东指出:“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在当代中国,一切赞成、支持和参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阶级、阶层和社会力量,都属于人民的范畴,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依靠力量。其中,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力量
下列程序的执行结果为()。publicclassc3{publicstaticvoidmain(Stringargs[]){inti=13,j=10;i
ToHelptheKids,ParentsGoBacktoSchool[A]Forafewyearsnow,everyparentofanewbornbabyintheSouthFloridadis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