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真题)简述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情形。

admin2016-12-30  25

问题 (2010年真题)简述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情形。

选项

答案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因违反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先合同义务,而致另一方信赖利益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其法理基础是诚实信用原则。通说认为,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独立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等。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六章第二节中的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先于合同的责任,意在引导大家在订约的过程中诚实守信。缔约过失责任对捍卫正常的缔约秩序有着重大的作用。缔约过失责任也就成为了考试的重点。希望考生深入掌握。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WfU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