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选项中,关于当事人诉讼地位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

admin2009-05-14  46

问题 下列选项中,关于当事人诉讼地位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

选项 A、李某是个体工商户王某雇佣的运货司机,某日李某在运货时将路人林某撞伤,林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该案的被告应当是李某和王某
B、孙某与叶某合伙从事钢铁生意,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挂靠在某集体企业名下,并以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后因合同履行问题与海北公司发生争议,被诉至法院。该案的被告应当是某集体企业
C、张某因资金周转问题,将其名下的一小餐馆转让给刘某经营,但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某日,因食物质量问题被起诉至某法院。该案的被告应当是张某和刘某
D、某日,陈某与胡某发生争斗,陈某将胡某打伤,后又将在场劝说的徐某打伤。后胡某将陈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徐某也要申请参加诉讼并向陈某提出赔偿请求,法院予以准许。该案中徐某的诉讼地位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答案4

解析 A选项,根据《民诉意见》第45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雇佣的人员在进行雇佣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其雇主是当事人。A选项中的李某是个体工商户王某雇佣的运货司机,其对林某造成的伤害属于在雇佣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给他人造成的损害,这种情形下的被告应当是雇主王某。因此,A选项表述错误。B选项,根据《民诉意见》第43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B选项中,孙某与叶某挂靠某集体企业从事钢铁生意的行为属于个人合伙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此种情况下,应当以孙某、叶某及某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因此,B选项表述错误。C选项,根据《民诉意见》第46条的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C选项中,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的经营者是不一致的,此种情况下应当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即张某和刘某为共同被告。因此,C选项表述正确。D选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3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可分为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必要共同诉讼中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法院必须合并审理;而普通共同诉讼中的诉讼标的只需为同一种类,法院不一定必须合并审理。D选项中的诉讼标的属于同一种类而非共同。因此,该案属于普通共同诉讼,徐某应当是普通共同诉讼中的共同原告。D选项表述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U8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