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真题)在丙将部分承包地转包给丁后,关于取水的权利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2018-05-15  32

问题 (2017年真题)在丙将部分承包地转包给丁后,关于取水的权利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只有丙有权取水
B、只有丁有权取水
C、丙、丁均有权取水
D、丙、丁均无权取水

答案C

解析 《物权法》第164条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由于地役权具有从属性,甲村将A地发包给丙,则地役权随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而转让。《物权法》第166条规定,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据此,丙将部分承包地转包给丁,由于转让的需役地即A地涉及部分地役权,涉及的部分地役权也转让给丁。可见,丙、丁都有权取水,选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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