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拒绝履行行政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哪些措施?

admin2009-03-12  39

问题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行政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哪些措施?

选项 A、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将行政机关的账户冻结,30日内不归还或给付的,可划拨
B、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50元至100元的罚款
C、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D、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答案B,C,D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2)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50元至100元的罚款;(3)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LI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