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村为了灌溉A地,与乙村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甲村每年支付乙村4000元,在乙村的水库取水10000立方米,期限20年。合同签订后,双方办理了权利登记。一年后,甲村将A地发包给丙。后丙将部分承包地转包给丁。(2017年一专一40题,2017年一法专一第2题)

admin2019-05-29  29

问题 甲村为了灌溉A地,与乙村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甲村每年支付乙村4000元,在乙村的水库取水10000立方米,期限20年。合同签订后,双方办理了权利登记。一年后,甲村将A地发包给丙。后丙将部分承包地转包给丁。(2017年一专一40题,2017年一法专一第2题)
甲村与乙村设定的有关取水的权利属于(    )(2017年一专一39,2017年一法专一19)

选项 A、地役权
B、相邻权
C、租赁权
D、土地承包经营权

答案A

解析 《物权法》第156条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本题中,甲通过约定,以每年4000元的价格,从乙村的水库取水,是通过约定有偿的方式,提高甲村使用土地的效益,故是典型的地役权,故A正确。相邻权是为了满足最基本的生产生活需要无偿利用相邻不动产的行为,租赁权是承租人享有的权利,不存在权利登记的问题,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承包经营户与集体组织签订承包合同后获得的权利,故BCD均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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