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陈某向张某借款5万元,没有约定利息。一年后,张某获知陈某经营个体企业获利,在陈某还款时要求其支付利息1800元,陈某表示反对。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陈某应否更付利息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陈某向张某借款5万元,没有约定利息。一年后,张某获知陈某经营个体企业获利,在陈某还款时要求其支付利息1800元,陈某表示反对。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陈某应否更付利息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dmin
2022-06-13
24
问题
陈某向张某借款5万元,没有约定利息。一年后,张某获知陈某经营个体企业获利,在陈某还款时要求其支付利息1800元,陈某表示反对。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陈某应否更付利息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陈某应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B、陈某应按当地民间惯例支付利息
C、陈某无须支付利息
D、陈某应支付1800元利息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借款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8t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
(2005年考试真题)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5年考试真题)王某为做生意向其朋友张某借款10000元,当时未约定利息。王某还款时,张某索要利息,王某以没有约定为由拒绝。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王某是否支付利息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一定期间内,债权人因不可抗力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该期间为()。
某制造企业2014年取得商品销售收入3000万元,出租设备租金收入200万元,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18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万元。
某公司2013年度支出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1000万元,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150万元,为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80万元,为公司高管缴纳商业保险费3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2013年度发生上述保险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
下列有关和解协议效力的表述中,不符合新颁布的《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是( )。
2014年5月8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电脑的合同,双方约定总价款为80万元。6月3日,甲公司就80万元货款全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6月1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第一笔货款45万元,6月2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第二笔货款35万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
张某、李某、刘某共同出资设立的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决定解散。清算过程中,甲企业的财产及其合伙人的财产不足以偿清合伙企业的债务。清算结束后,下列关于甲企业可否注销及其剩余债务解决方法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
随机试题
画出两相式方向过电流保护原理及展开图。
重启计算机是一种软关机方式,它不能通过以下形式实现()。
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 )内进行招录。
下列哪一项可诊断为闭经()
证券公司自营股票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
据统计,2013年广东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每年平均工资为37020元,比上年增长16.0,增幅回落3.9个百分点。2011年,我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约为()元。
从实施教学评价的时机角度,将教学测量与评价划分为()。
法官坚持要判某人有罪,其理由是该人不能证明自己无罪。以下诸项中,哪一项的论证手法与该法官的做法最为类似?
不可能宏达公司和亚鹏公司都没有中标。以下哪项最为准确地表达了上述断定的意思?
Obviouslythesepeoplecanbe(reliedon)inacrisi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