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公司在与乙公司交易中获得由乙公司签发的面额50万元的汇票一张,付款人为丙银行。甲公司向丁某购买了一批货物,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某以支付货款,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后丁某又将此汇票背书给戊某。如戊某在向丙银行提示承兑时遭拒绝,戊某可向谁行使追索权?(
甲公司在与乙公司交易中获得由乙公司签发的面额50万元的汇票一张,付款人为丙银行。甲公司向丁某购买了一批货物,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某以支付货款,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后丁某又将此汇票背书给戊某。如戊某在向丙银行提示承兑时遭拒绝,戊某可向谁行使追索权?(
admin
2016-10-26
34
问题
甲公司在与乙公司交易中获得由乙公司签发的面额50万元的汇票一张,付款人为丙银行。甲公司向丁某购买了一批货物,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某以支付货款,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后丁某又将此汇票背书给戊某。如戊某在向丙银行提示承兑时遭拒绝,戊某可向谁行使追索权?( )
选项
A、丁某
B、乙公司
C、甲公司
D、丙银行
答案
A,B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3J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价值50万元的彩电.合同约定甲公司先预付20万元货款,其余30万元货款在提货后3个月内付清,并由丙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但未约定保证范围。提货1个月后,甲公司在征得乙公司同意后,将30万元债务中的20万元转移给尚欠其20万元货款的丁公司。
甲、乙和远达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恒泰圣都有限责任公司,甲出资20%,乙出资10%,远达公司出资70%。远达公司的总经理徐铮任恒泰圣都公司的董事长,公司成立后,经其他股东同意,乙将5%的股份转让给徐铮。恒泰圣都公司成立后一直经营困难,长期拖欠金河公司货款,金河
当事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但是在法院对此作出裁定之前,当事人提出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表示接受法院的管辖,受诉法院作了记录并由当事人签了字,之后,当事人在诉讼中又提出了管辖权异议的,法院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是哪项?()
位于丁地的A公司将一批货物由甲地通过铁路运往乙地,送达后发现部分货物灭失,该铁路局位于丙地。若A公司起诉,下列法院中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有()。
小牛在从甲小学放学回家的路上,将石块扔向路上正常行驶的出租车,致使乘客张某受伤,张某经治疗后脸上仍留下一块大伤疤。出租车为乙公司所有。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甲、乙于2004年10月5日签订一借款合同,丙作为保证人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合同约定乙的还款日期为2005年2月5日,到期未还由丙对借款本金50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2004年12月1日,甲、乙双方经协商将还款期延至2005年4月5日,并通知丙,丙对此不置可否
下列有关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曹某将自己居住的房屋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家庭财产保险。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该房屋因邻居家的小孩玩火而被部分毁损,损失20万元。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四方公司拖欠远大公司一笔货款已有半年,远大公司多次讨要均无果的情况下遂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经审查后向四方公司发出支付令,限期还款。四方公司下列哪些行为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随机试题
请完成下列Java程序:建立一个Applet程序,包括创建一个画布构件、一个面板构件,面板构件上包含3个按钮,用来设置画布和面板的背景颜色,这3个按钮(Red,Green,Blue)分别控制画布和面板背景色改变为三原色:红、绿、蓝。要求画布宽度300高度2
ThedifferencesbetweenChineseandwesternsocietycan_________misunderstandings.
男性患者,23岁,诊为肺结核1个月,对利福平、吡嗪酰胺过敏,如需采用含氨基糖苷类药物治疗,正确的选择应是
患儿,2个月。出生时出现黄疸,日益加深,色呈黄褐,腹部胀满,右胁痞块质硬。治疗应首选
水泥包装袋上应清楚标明:执行标准、水泥品种、代号、强度等级、生产者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QS)及出厂编号、包装日期、净含量。包装袋两侧采用不同的颜色印刷水泥名称和强度等级,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采用红色,矿渣水泥采用绿色,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
毒性危险化学品可通过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进入人体,并对人体产生危害。危害的表现形式有刺激、过敏、致癌、致畸、尘肺等。下列危险化学品中,能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是()。
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包括()。
若x,y满足约束条件,则z=-x+y的最小值为__________.
阅读下面关于项目管理问题的叙述,回答问题1至问题3。【说明】某系统集成公司现有员工50多人,业务部门分为销售部、软件开发部、系统网络部等。经过近半年的酝酿后,在今年一月份,公司的销售部直接与某银行签订了一个银行前置机的软件系统的项目。合同规定,6
在项目管理领域,经常把不受控制的变更称为项目“范围蔓延”。为了防止出现这种现象,需要控制变更。批准或拒绝变更申请的直接组织称为①,定义范围变更的流程包括必要的书面文件、②和授权变更的批准等级。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