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中,收养关系有效的是( )。

admin2014-11-19  30

问题 下列情形中,收养关系有效的是(    )。

选项 A、42岁的某单身男子收养2名未满10周岁的孤儿
B、40岁的某单身男子收养1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刚满1周岁女弃婴
C、41岁的某男与妻子生育一子后共同收养1名生父母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的3岁婴儿
D、43岁的某单身女子收养1名年满15岁的未成年人

答案A

解析 考查要点是收养关系的判定。根据《收养法》第8条,收养人只能收养1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限制。故A项表述为有效的收养关系。根据《收养法》第9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据此, B项表述的收养关系无效。根据《收养法》第4条第3项规定,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成为被收养人,而C项表述的是“生父母拒不履行抚养义务”,而不是“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故C项表述的收养关系无效。根据《收养法》第4条规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才能成为被收养人。据此,D项表述为无效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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