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速公路施工项目是某省重点建设项目,该项目包括路基路面、一座隧道、一座大桥,其中隧道和大桥相连,施工合同工期为36个月。相关合同约定,如果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和责任,建设单位有权依据合同条款,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作出处罚。工程开始施工后不久

admin2022-01-24  36

问题 某高速公路施工项目是某省重点建设项目,该项目包括路基路面、一座隧道、一座大桥,其中隧道和大桥相连,施工合同工期为36个月。相关合同约定,如果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和责任,建设单位有权依据合同条款,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作出处罚。工程开始施工后不久,建设单位为了向国庆献礼,要求将工期压缩到28个月,并通过总监办向各驻地办和施工单位发出书面指令。
    隧道施工过程中因洞口处边坡不稳定,连续发生两次坍塌,工期延误了2个月。为了赶工期、抢进度,隧道施工单位决定将隧道施工产生的弃渣倒入洞口外坡脚处。
    桥梁施工单位因施工组织合理,基础和桥墩施工按原进度计划结束。在监理机构对桥墩进行验收时,发现靠近隧道洞口外坡脚处的两个桥墩中心线偏移56cm,总监办立即指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通知了建设单位。接到通知后,建设单位即组织有关单位组成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调查组经计算分析认为桥墩偏移是由于隧道施工单位向洞口外坡脚处大量倾倒弃渣,弃渣对桥墩产生推挤,导致桥墩偏移。于是,建设单位和总监办对桥隧驻地办、桥梁施工单位和隧道施工单位做出处罚决定。
    问题:
本案例中,建设单位作出缩短合同工期的决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选项

答案建设单位作出压缩合同工期的决定无效。 因为施工合同有效成立后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任何一方都无权擅自变更。建设单位提出缩短合同工期,必须与施工单位协商一致,签订缩短工期的补充协议才有效。本案例中,建设单位提出缩短合同工期的决定后,没有与施工单位协商,而是通过监理机构直接下达给施工单位。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y4c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