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我国的相关司法解释,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制度中确立了当事人自认制度。下列关于当事人自认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根据我国的相关司法解释,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制度中确立了当事人自认制度。下列关于当事人自认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dmin
2009-05-14
28
问题
根据我国的相关司法解释,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制度中确立了当事人自认制度。下列关于当事人自认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只要对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明确表示承认,当事人就可以免除举证责任
B、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的,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仍不作表示的,视为对该事实的否认
C、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将直接导致承认对方的诉讼请求,但当事人在场且未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当事人的承认
D、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可以撤回自认而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
答案
4
解析
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第8条第1款的规定,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故A项表述错误。第2款规定,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故B项表述错误。第3款规定,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直接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当事人在场但对其代理人的承认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当事人的承认。故C项表述正确。第4款规定,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故D项表述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w8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缺席判决
甲某任某公交集团客运处处长时,擅自决定将客运处周转资金100万元借贷给某私营企业进行营利活动,自己获取“利差”15万元,中饱私囊。甲某还代表公交集团在公交广告招标时收受投标人给付的好处费20万元。另外还在集团向某汽车制造厂采购汽车时,要求对方提高车辆售价,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什么是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的违法行为与集资诈骗罪如何区分?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与集资诈骗罪如何区分?
2009年12月,甲某和乙某密谋合作开设一个专门复制DVD影碟机的地下工厂。2000年1、2月期间被告人甲某通过不法分子从境外购进一日产量1500张影碟的全自动生产线,并负责生产线的安装、调试及复制DVD所需原材料的购买。2010年2月至9月18日,其开设
简述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
被告人王某系某保险公司的驾驶员。1997年6月17日晚,某县公安局组织公安干警在县内一交通干道设若干关卡检查过往车辆。当晚6时许,王某驾驶一辆桑塔纳轿车经过一关卡时,站在机动车道的值勤民警示意王某停车检查,王某为急于赶路没有停车,而是以每小时100公里左右
甲、乙两人系某高校硕士生,同住一寝室合用电脑一台。甲向美国某大学申请留美奖学金,并将此事告知乙。美方向甲发出电子邮件,邀请甲赴美留学,恰巧甲不在,乙出于忌妒擅自拒绝了美方的邀请。数日后,甲发电子邮件向美方询问,美方告知甲对其申请美方曾发函邀请但遭拒绝,故不
甲公司委派业务员张某去乙公司采购大蒜,张某持盖章空白合同书以及采购大蒜授权委托书前往。甲、乙公司于2010年3月1日签订大蒜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大蒜总价款为100万元,货交丙公司后甲公司付50万元货款,货
简析我国《公司法》第94条第(一)项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随机试题
法约尔指出,对企业领导而言,在为保持人员团结而使用的众多的方法中,要特别注意的一条原则是统一指挥,要特别注意避免的两方面危险包括()
何时采用肠道隔离?
下列哪项是气胸最主要的临床表现
关于执行申请期间的说法,正确的是()。[2013年真题]
以下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期贷款利息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根据审核证据的概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在某系统中,每取一个数据就要中断CPU一次,然后由中断处理程序将其放入主存的缓冲区。如果执行一次中断要ms。当缓冲区中的内容达到n个时,主程序就将其取出,处理这些数据的时间是ts。那么每秒钟系统内的中断请求是()次。
下列罪数形态适用“从一重罪处断”的是()。
Inthepastfewdecades,remarkablefindingshavebeenmadeinethology,thestudyofanimalsocialbehavior.Earlierscientists
Lookatthenotesbelow.Youwillhearamancallingthehotelreceptionforreservation.WaldorfH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