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张某发现公司执行董事王某(持有该公司90%的股权)将公司产品低价出售给其妻开办的公司,遂书面向公司监事段某反映。段某出于私情未予过问。张某下列维护公司和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dmin2014-02-08  29

问题 张某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张某发现公司执行董事王某(持有该公司90%的股权)将公司产品低价出售给其妻开办的公司,遂书面向公司监事段某反映。段某出于私情未予过问。张某下列维护公司和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选项 A、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回自己的股份
B、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解除王某的执行董事职务
C、以自己的名义对王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D、以公司的名义对王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答案A,B,D

解析 《公司法》第150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第1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该法第150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该法第150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杨某可以自己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本题只有C项行为符合法律规定,A、B、D项得不到支持,故本题选项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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