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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伙的新合伙人可以以入伙时原合伙人没有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而拒绝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
入伙的新合伙人可以以入伙时原合伙人没有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而拒绝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
admin
2020-09-09
34
问题
入伙的新合伙人可以以入伙时原合伙人没有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而拒绝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
选项
A、正确
B、错误
答案
1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履行告知义务是入伙的条件之一,没有履行,造成入伙的法律行为有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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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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