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哪些情况下船舶优先权消灭?( )
下列哪些情况下船舶优先权消灭?( )
admin
2022-01-21
33
问题
下列哪些情况下船舶优先权消灭?( )
选项
A、由于不可抗力优先权人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1年未行使
B、船舶灭失
C、船舶转让,法院应受让人申请予以公告之日起满30日内不行使优先权的
D、船舶经法院强制出售
答案
A,B,D
解析
《海商法》第26条规定:“船舶优先权不因船舶所有权的转让而消灭。但是,船舶转让时,船舶优先权自法院应受让人申请予以公告之日起满六十日不行使的除外。”第29条规定:“船舶优先权,除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外,因下列原因之一而消灭:(一)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一年不行使;(二)船舶经法院强制出售;(三)船舶灭失。前款第(一)项的一年期限,不得中止或者中断。”
这两条规定了船舶优先权的消灭条件。根据第29条的规定,优先权的除斥期间为1年,不得中止和中断,所以A选项正确。C选项中船舶转让,优先权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是60日,而不是30日,所以C选项不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o2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谢某甲因绑架罪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后从该监狱中逃脱。警方迅速组织警力对其进行追捕。谢某甲逃脱后设法联系到谢某乙,请求其帮助自己。谢某乙明知道谢某甲是从监狱中逃脱的,却不向警方报告,并向其提供财物及隐藏住所。对谢某乙的行为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关于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甲被某国有资本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聘用,负责查验出场单、验货放行。甲与无业人员乙串通,趁甲一人值班时,由乙开车从货场拉出价值10万元的货物。并销赃平分。对甲、乙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张某与李某是邻居,二人因为琐事发生争执最后互相打斗,张某被打成为轻微伤。由此张某记恨在心。为讨回公道,便趁李某不在的时候将李某的儿子骗到自己家里,喂其吃了安眠药。然后恐吓李某,要李某赔偿他之前就医的花费以及精神损失费,不然就对李某的儿子不利。李某见张某迁怒
张某与李某是邻居,二人因为琐事发生争执最后互相打斗,张某被打成为轻微伤。由此张某记恨在心。为讨回公道,便趁李某不在的时候将李某的儿子骗到自己家里,喂其吃了安眠药。然后恐吓李某,要李某赔偿他之前就医的花费以及精神损失费,不然就对李某的儿子不利。李某见张某迁怒
关于主犯和首要分子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甲在强制戒毒所戒毒时,无法抗拒毒瘾,设法逃出戒毒所。甲径直到毒贩陈某家,以赊账方式买了少量毒品过瘾。后甲逃往乡下,告知朋友乙详情,请乙收留。乙让甲住下(事实一)。甲对陈某的毒品动起了歪脑筋,探知陈某将毒品藏在厨房灶膛内。某夜,甲先用毒包子毒死陈某的2条看
甲、乙共同对丙实施严重伤害行为时,甲误打中乙致乙重伤,丙乘机逃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52题)
甲国人汤姆和马约尔在甲国侵吞了乙国某公司大量的资产,事发后马约尔潜逃至公海时。对丙国船舶实施了海盗行为,最后逃至丁国。汤姆在甲国逃跑时持枪向路人射击,造成包括乙国驻甲国参赞在内的数人死亡,甲国警方迅速赶到并将拒捕的汤姆击毙。设甲乙丙丁四国间无引渡协议,依国
随机试题
鹿群繁殖季节在春季,促使雌鹿排卵的主要因素是()。
可用于抗休克的药物包括
患儿,10岁。扁桃体发炎3天,近2天来出现左膝关节剧痛,伴有高热,畏寒,烦躁不安。查体:体温39.5℃,脉搏110次/分,呼吸26次/分,血压112/75mmHg,神志清楚,左膝关节明显肿胀、皮温升高及压痛,关节活动明显受限。提示:患儿已经确诊为左膝关
在国际贸易中,卖方一般不愿意采用的交货方式是()。
可视图文系统可以传送或接收文本文件和图像信息,目前广泛应用的种类是( )型。
知识,不是静止的,知识人总是与他的时代发生千丝万缕的联系。在看似____________的书斋生活的背后,精神世界的丰富图景却使任何“一言以蔽之”的企图成为____________。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个体生命在子宫内的发育,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按时间顺序,应该是
据医学史记载.17世纪20年代,英国有个医生给一位生命垂危的青年输羊血,奇迹般地挽救了该青年的生命。其他医生纷纷仿效,结果造成大量受血者死亡,输血医疗手段便被禁止使用。19世纪80年代,北美洲的医生给一位濒临死亡的产妇输人血,产妇起死回生。医学界再次掀起输
将下面类TestClass中的函数fun()的对象成员n值修改为100的语句应该是()。classTcstClass{public:TestClass(intx){n=x;}voidSetNum(int
1,600yua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