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某于2017年3月病故,留有住房1套、存款50万元、名人字画10余幅及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等遗产。韩某在2014年所立第一份自书遗嘱中表示全部遗产由其长子韩大继承。在2015年所立第二份自书遗嘱中,韩某表示其死后公司股权和名人字画留给7岁的外孙女婷婷。20

admin2020-01-15  37

问题 韩某于2017年3月病故,留有住房1套、存款50万元、名人字画10余幅及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等遗产。韩某在2014年所立第一份自书遗嘱中表示全部遗产由其长子韩大继承。在2015年所立第二份自书遗嘱中,韩某表示其死后公司股权和名人字画留给7岁的外孙女婷婷。2017年6月,韩大在未办理韩某遗留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与陈卫订立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7年卷三66题,多选)

选项 A、韩某的第一份遗嘱失效
B、韩某的第二份遗嘱无效
C、韩大与陈卫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D、婷婷不能取得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

答案A,B,C,D

解析 《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韩某在2014年所立第一份自书遗嘱中表示全部遗产由其长子韩大继承。在2015年所立第二份自书遗嘱中,韩某表示其死后公司股权和名人字画留给7岁的外孙女婷婷。所以第一份遗嘱中关于公司股权和名人字画部分的处理无效,其余部分有效,故A项错误,当选。第二份遗嘱有效,B项错误,当选。2017年6月,韩大在未办理韩某遗留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与陈卫订立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物权法》第29条的规定,韩大已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只是尚未变更登记,根据《物权法》第31条的规定,不能处分给第三人,但该合同仍然有效,C项错误,当选。第二份自书遗嘱中,韩某表示其死后公司股权和名人字画留给7岁的外孙女婷婷,该遗嘱有效。《公司法》第75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婷婷能取得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D项错误,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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