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200万元,丙公司以其厂房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丁公司为保证人。已知,无其他约定。后甲公司到期无力还款。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dmin2015-07-28  35

问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200万元,丙公司以其厂房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丁公司为保证人。已知,无其他约定。后甲公司到期无力还款。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选项 A、乙银行应先执行丙公司以厂房设定的抵押
B、乙银行应先要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C、乙银行可自由选择先执行丙公司以厂房设定的抵押或要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D、若最终丁公司承担了保证责任,其可以向甲公司追偿,不能向丙公司追偿

答案C,D

解析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本题属于共同担保,且物保由第三人丙公司提供,亦无债权实现的特别约定。所以,债权人乙银行可先执行丙公司设定的抵押,也可先要求保证人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若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甲公司追偿,不能向丁公司追偿;同理,若丁公司承担了保证责任,其可以向甲公司追偿,不能向丙公司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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