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顶新贸易公司与江苏新新制革厂签订了皮衣买卖合同。事后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如因皮衣买卖合同发生纠纷,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后因送货地点发生争议,顶新贸易公司向对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未说明双方订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此案,新新制革厂亦应诉答辩。人

admin2013-10-23  16

问题 北京顶新贸易公司与江苏新新制革厂签订了皮衣买卖合同。事后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如因皮衣买卖合同发生纠纷,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后因送货地点发生争议,顶新贸易公司向对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未说明双方订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此案,新新制革厂亦应诉答辩。人民法院判决后新新制革厂根据仲裁协议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顶新贸易公司起诉有效
B、人民法院受理有效
C、人民法院判决有效
D、新新制革厂的仲裁申请有效

答案A,B,C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仲裁协议对司法管辖权排斥效力的例外情形。根据《仲裁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游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正确答案是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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