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中国籍女子张某与美国籍男子麦克在中国结婚,2004年麦克在美国因病去世,他生前的住所在美国。在中国有一处别墅。在美国有一部分动产,一名叫比尔的美国男子自称是麦克的私生子,要求继承麦克的遗产,遂与张某产生纠纷,比尔向中国法院起诉。 在上述问题中被称为先决问
中国籍女子张某与美国籍男子麦克在中国结婚,2004年麦克在美国因病去世,他生前的住所在美国。在中国有一处别墅。在美国有一部分动产,一名叫比尔的美国男子自称是麦克的私生子,要求继承麦克的遗产,遂与张某产生纠纷,比尔向中国法院起诉。 在上述问题中被称为先决问
admin
2013-07-02
41
问题
中国籍女子张某与美国籍男子麦克在中国结婚,2004年麦克在美国因病去世,他生前的住所在美国。在中国有一处别墅。在美国有一部分动产,一名叫比尔的美国男子自称是麦克的私生子,要求继承麦克的遗产,遂与张某产生纠纷,比尔向中国法院起诉。
在上述问题中被称为先决问题的是什么?( )
选项
A、比尔的继承权问题
B、比尔与麦克的父子关系
C、张某的继承权问题,
D、中国别墅是动产还是不动产的确定问题
答案
B
解析
先决问题又称附带问题。是指一国法院在处理国际私法的某一项争论问题时,如果必须以解决另外一个问题为先决条件。便可以把该争讼问题称为本问题或主要问题,而把需要首先解决的另一问题称为先决问题或附带问题。本题中比尔的继承权问题是本问题,比尔与麦克的父子关系是先决问题。所以,选择B选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S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在中国法院审理的某票据纠纷中,与该票据相关的法律行为发生在中国,该票据付款人为甲国某州居民里斯。关于里斯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关于宪法在立法中的作用,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我国某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该省的《食品卫生条例》,关于该地方性法规,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对法官在审判独立方面的道德要求有哪些?
根据我国现行《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应当终止反倾销调查?
A公司是甲国的公司,B公司是中国广外I的一家公司,B公司生产烟花爆竹。A公司向B公司购买烟花爆竹在国内销售。后来,甲国公民C在使用B公司生产的烟花时,由于烟花突然改变方向,致使C左眼被炸伤。C在甲国法院以B公司为被告提出侵权之诉,要求B公司赔偿其损失若干元
一处于村野郊区的化工厂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向环保行政部门缴纳排污费用,经许可其可以向村边小溪排放污水。几年来均未有出现环境问题。但一次由于某技术人员的操作失误,致使一次排水中的有害化学物质超标,小溪受到严重污染。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根据我国的《反补贴条例》进行调查、采取反补贴措施的补贴,必须具有专向性。下列补贴中哪些属于具有专向性?
约翰在甲国出生,甲国实行血统主义,约翰的父母均为实行出生地主义的乙国公民,约翰在丙国与我国某公司签订了出口一笔货物至我国的合同,后以自己无行为能力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履行合同,我国该公司遂诉至人民法院。我国法院对该案如何处理?
随机试题
材料1:人类每天都在产生垃圾,垃圾总量一天比一天多,由此带来的问题非常棘手。不产生垃圾是不可能的。既然如此,那就退而求其次,倡导大家减少垃圾。然而,减到多少才是少?这里并没有一个标准。而且从总体上看,生产和消费必然产生垃圾,减少垃圾很可能抑制生产
A.新生儿B.4~10个月C.12个月D.18个月E.30个月如仍未萌出乳牙,可视为异常的年龄为
某地欲进行社区试验研究,评价设计方案类型中的设对照组的前后测试的优点不包括
仲裁过程中,如当事人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则仲裁庭下述作法正确的有()。
集团项目组确定选择多少组成部分、选择哪些组成部分以及对所选择的每个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执行工作的类型,可能受到下列()因素的影响。
在下列选项中,与仓库仓储作业效率有关的是()。
一、注意事项1.申论考试与传统的作文考试不同,是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与表达能力并重的考试二、给定资料1.只要从消费者的汽车贷款中获得额外的3000元利息,就有450元钱返还给4S店——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因这种排挤竞争对手、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经营
阅读属于动作技能。
在PowerPoint中,幻灯片浏览视图主要用于()
Manypeoplethinkofskinasa/an______tokeepbadinfluencesoutofourbody.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