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下列案件,哪些可以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admin2009-03-10  22

问题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下列案件,哪些可以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选项 A、犯罪嫌疑人甲,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犯罪情节轻微
B、犯罪嫌疑人乙,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足够的证据予以证明
C、犯罪嫌疑人丙,又聋又哑,且犯罪情节轻微
D、犯罪嫌疑人丁,已死亡

答案A,C

解析 酌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案件,可以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依照《刑法》规定免除刑罚的情形主要是指:(1)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犯罪的;(3)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7)被胁迫、被诱骗参加犯罪的;(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者在自首后有立功表现的。而B项属于存疑不起诉情形;D项犯罪嫌疑人死亡属于法定不起诉情形,故B、D项不选。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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